证券代码:600291证券简称:*ST西水编号:临2022-005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27日,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西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所公函[2022]007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内蒙古习水创业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你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563.9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无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为259.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257.97万元,扣非净利润约为8044.19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的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1.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年度审计会计师应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2020年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事项的进展,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的、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和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出具适当的审计结论,对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慎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公告显示,公司将于2021年扭亏为盈,营业收入不到1亿元。公司应严格遵守会计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7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号及其他相关要求,在与年度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合规确认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无商业实质的收入,审慎确认扣除前后的净利润。请充分提示公司相关退市风险。
三.公司应高度重视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度报告,确保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在收到这封信后立即向公众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103010101《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习水创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