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注意!
你明天就可以开始收这笔钱了!
赶紧理解!
通 知
辖区内企业:
为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根据《 《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办法》 》(珠高发改〔2019〕3号),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现开展2021年上半年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报送至。
2021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将向我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
联系人:麦学勤
电话:362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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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
一、申报依据
《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办法》 (株高发改[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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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融资扶持办法》
二、申报对象及事项
凡符合《 《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办法》 》(赵高发改〔2019〕3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发生的融资事项,均可申请本扶持资金。
三、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在截止日期后将不会被接受。
四、申报流程
(1)申报。申报期内,企业向区财政部门提交纸质融资支持申请材料。
(2)审计。区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发放扶持资金的企业名单,征求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按流程申请审批。
(3)宣传。区财政部门将在高新区官网公示扶持企业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区财政部门将视情况核查调整扶持企业名单。
(4)拨款。公示期满,区财政部门将向企业拨付扶持资金。
五、申报材料
申报融资支持资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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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复印件
2020年财务报表及2021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2020年底企业职工人数证明(如社保缴费清单、职工花名册等。)
除基本信息外,其他材料包括:
(1)申请小额贷款资助的,还应提交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如有)、借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申请发债补贴的,还应提交: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发债结果公告,验资报告,资金使用报告复印件等材料。
(3)申请融资租赁补贴的,还应提交: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借款凭证、租金支付凭证等材料。
(4)申请融资性担保补贴的,还应提交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融资性担保服务协议、借款凭证和融资性担保费用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5)申请知识产权评估补贴,还应提交借款合同、评估合同及报告、借款凭证、知识产权评估费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申请材料清单要求排列整齐,加盖企业公章,附原件备查,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上市奖励按《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珠海高新区鼓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办法》执行,另行申报。
银行贷款贴息按《珠海高新区关于扶持创新创业“成长之翼”助贷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执行,另报。
七、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地址:珠海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2栋408室
电话:0756-362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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