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计划对我市上半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
通知中明确,经认定为“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东农农〔2020〕87号公告)的企业,可申报贷款贴息资金。优惠期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4月20日,全优惠期182天。申请贴息金额按照2021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月利率3.208计算;企业贷款月利率低于3.208的,按照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贴息的贷款还须符合以下用途:
1 .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加工设备及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
2.园艺、蔬菜、水产品、畜产品包装、贮藏保鲜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改进;
3.建立技术研究机构和技术研发,引进先进技术和名、优、新品种;
4.收购农民农产品,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
5.投资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管理相关项目建设。
不属于上述使用范围的贷款不予补助。申请贴息的贷款合同应注明贷款资金的具体用途;借款合同中没有具体用途的,银行必须在借款凭证中说明。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承诺书》
2.《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3.贷款凭证复印件(含使用说明书)、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借据、贷款利息支付单等银行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一定要清晰)、银行还款凭证(未还的不用还)、购销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发票等企业贷款用于农业产业化项目(包括购买农产品、购买加工设备、建设生产基地等)的证明材料。);
4.所有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交镇街农林水务局(农林渔业局)审核并提出意见,建立贷款资金使用台账,以备日后审计或检查。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须于2021年5月10日(周一)前提交(OA邮箱:市农业农村局农村产业发展科dnnxccyk@dg.gov.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登录市农村农业局官网下载相关申请表。
文字:张欣怡
编辑: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