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第二,定期评选“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工程”,省创投给予一定支持。
三、对各类自谋职业人员,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支付。对合伙经营或组织创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贴息贷款。以上贷款项目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贴。
四、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照吸纳就业人数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五、对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新员工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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