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T全称carriagepaidto …(指定目的港),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他指定的承运人,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买方应承担交货后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
CPT术语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1.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义务
(1)卖方的义务
(1)签订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并支付运费。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并及时通知买方。
承担货物交付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官方出口证书,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
提交商业发票、交付文件或等同的电子记录或程序凭证。
(2)买方的义务
接受卖方提供的相关文件,提货,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在约定地点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后承担一切风险,并自费办理保险手续。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货物进口所需的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办理进口手续。
2.使用CPT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CPT条款得出风险划分的边界。虽然卖方负责订立从出发地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但卖方承担的风险并不延伸至目的地。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货物从交货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不是卖方,卖方只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前的风险。在多式联运的情况下,当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时,卖方承担的风险转移给买方。
(CPT条款用于责任和费用划分时,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装运日期和目的地,以便卖方选择承运人,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卖方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后,应通知买方货物已交付,以便买方在目的地接收货物。如果双方不能确定目的地买方受领货物的具体地点,卖方可以在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要求的地点。根据CPT条款,卖方只承担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正常运费。正常运费以外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由买家承担。货物的装卸费可以包含在运费中,由卖方统一承担,也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CPT和CFR的异同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对于根据CPT和CFR条款订立的贸易合同,卖方应承担的风险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全部转移到交货地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从交货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并承担其费用。另外,根据这两个条款订立的合同都是装运合同,卖方只需要保证按时交货,而不需要保证按时交货。CPT和CFR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运输方式和风险划分不同。CFR适用于水运,交货地点为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货物装船为界。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因运输方式不同而由双方约定,风险划分以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为准。此外,卖方的责任、费用和需要提交的文件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