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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承,创业者如何做好企业成长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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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互联网创业潮催生了众多年轻优秀的创业者,而明星光环的背后,也掩盖了创始团队在股权这样的关键问题上想法的严重缺失,这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例子就不多说了。   

  

  

一.分配原则

1、看出资   

  

  创业初期,做任何事情都要有钱,做任何事情都要有钱容易。如果是空对空的话,难度很大,所以启动资金非常宝贵。在起步阶段,出资很重要。比如做一个项目,需要500万,而如果我出200万,你出100万,那么我们的贡献就不一样了。假设我们有类似的资源,如果我出200万,可能会占40%的股份,同时可能会起到其他作用。   

  

  2、要有人做“大头”,梯次明显   

  

  最好是大哥牵头做CEO或者创始人。他应该有更大的股份,但同时他也应该有更多的责任。一般来说,企业创始人要有足够的话语权(股份至少要50%到60%以上),才能带领整个团队健康发展。当然,他必须有足够的影响力和技能,否则光有钱是没用的。对于从外面借了大笔钱创业的企业,一定要搞清楚投资人和企业管理者的关系,不要让不懂做生意的投资人过多的干扰企业的正常运作。   

  

  领导要拿更大的份额,比如按照明显的6: 3: 1、7: 2: 1的股权阶梯,形成贡献的对价,掌握控制权和话语权。   

  

     

  

  3、看优势   

  

  在创业的过程中,只有几个资源:资金、专利、创意、技术、运营、个人品牌。我们必须充分评估创业不同阶段发生的变化——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等等。在创业的不同阶段,不同人的贡献是变化的,需要综合考虑。你不能突然觉得这个人好像过得很好,就把那15%给他。项目运行的时候发现他的能力一般,基本上很难再分他的肉。   

  

  所以创业初期不建议分割股权,应该预留股权调整的空间。比如首席运营官本该拿15%,CTO拿20%,那么大家的股比可以降低5%,放入股权池。合作伙伴达成协议,我们仍然有这些保留意见。以后会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和每个人的不同贡献来调整股权。   

  

  4、预留股权   

  

  现在大家都在创业,招人很难。如果你在招人的时候不告诉别人我给你多少股权或者股权激励,一般他不会轻易来的。为了刻意追求合伙人的结构,我们不能强迫一个人去做CTO,但是如果项目已经开始了,但是还有CTO或者CFO,这种情况下就要预留股权吸收新的合伙人。   

  

  一般来说,预留的部分可以放在股权激励池中,等新人进来后再分配给他们。   

  

  如果项目最终IPO,CEO能有10%的股份就好了。所以融资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适当的预估。   

  

     

  

  

二,退出机制

股权授予制度是一剂良药,一般每年授予。当然,还有其他的授予方式。   

  

  比如甲、乙、丙合伙创业,分成比例是6:1。做着做着,C觉得不好玩就走了。他仍然拥有10%的股份。如果项目开始了,他只会坐以待毙,对团队的其他人不公平。   

  

  这时候就可以实行股权授予制度了。提前约定股权分四年授予,我们一起干四年,估计四年授予企业。无论如何,每年都会发放25%。当C离职一整年,他可以拿走2.5%(10%X1/4)的股份,剩下的7.5%就不属于C了,剩下的7.5%有几种处理方式。一是强制分配给所有合伙人,二是公平地以不同的价格分给A和B,让A和B找到新的地方替代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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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授予机制也是有界限的,有些情况股权不授予:主动离职:股份必须让出来。

自身原因无法履职:股东因为自身的原因,比如身体,能力问题,操守,观念,理念不一样等原因不能履职的,或者故意伤害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要把股份让出来。

继承、离婚等: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会遇到比如合伙人离婚、犯罪、去世等情况,这些都会导致合伙人退出,创业团队应提前设计法律应对方案,可以减少对项目的影响。

三.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合伙人

都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我们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那么哪些人最好不要成为合伙人呢?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

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

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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