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时,通常需要设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财务负责人。即使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需要设置这些岗位,而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这三个岗位需要由三个不同的自然人来担任。很多读者对这方面还是比较困惑的。现在边肖为您详细讲解: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财务总监的具体职能,以及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应承担哪些责任。
(1)公司监事,是最新的《公司法》关于公司结构的法规,要求公司成立时应有一个职位,是公司运营检查和验证的相关人员。监事(或公司监事会)的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检查和考察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二,检查公司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政策的情况,对违反公司政策的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作风有损公司相关政策时,督促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改正;
第四,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决问题,主持相关股东大会;
第五,向投资者会议提出公司改进方案;
第六:行使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或公司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行使业务监督的职权,是公司的一个内部职务。
(2)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法》规定公司架构时需要设置的职位。主要地位是在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发生时,由法人代表公司解决和承担。法人作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的代表,有权对外行使代表公司的权利,同时法人也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通常法定代表人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3)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主要是针对税务方面的要求,本来注册公司的时候是不需要的。三证整合后,在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同时,应设立一名财务负责人。这个职位是关于税务要求的。在税务监管上,公司需要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一个财务负责人,一个税务员。在税务检查中,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配合检查,需要财务负责人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