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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用自己的商标注册了很多年,结果被驳回,因为其他公司已经提前注册了。   

  

  这种事谁能无动于衷?   

  

  我们自己的商标因为没有及时注册,被别人注册了。我相信每个企业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想办法解决。   

  

  我们来看看拉拉是怎么抢到她的商标的!   

  

     

  

  货拉拉   

  

  说到货拉拉,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了。如果要搬家,先选货拉拉。   

  

  货拉拉成立于2014年底,在香港注册国家快递公司后,同年年底开始运营。   

  

  但她没想到自己的商标被一个材料商注册了,而且用在了货物交付、包裹交付等第39类商标类型上。   

  

  拉拉很快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的商标纠纷持续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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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2014年货拉拉公司提交了“货拉拉”第42类科技科学类商标注册,于2015年获准注册,随后货拉拉进行了首轮融资,而也就在这个时候尼沃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


2016年3月22日,尼沃公司又再次提交“货啦啦”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


忙于融资的货拉拉公司本身却忽略了注册商标的事,一直到2016年才向商标局递交“货拉拉”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结果可想而知,因为商标已经被抢注,货拉拉的申请被驳回了。




维护权益


除了上述的商标,尼沃公司还申请注册了“吉野家”、“途牛”、“领英”等商标。


但是货拉拉明确表态坚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货拉拉公司号召全体公司员工搜集2014年注册商标的资料,其中包括订单数据,资料报道,品牌授权书,光是准备证据就达到3000多页。


2016年6月3日,货拉拉正式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据此主张“货拉拉”是公司率先在使用、且知名度较高商标。尼沃公司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侵权情形。


2017年原商评委做出评定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维持一审判决


2018年12月2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驳回尼沃公司的诉讼请求。


尼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尼沃公司应当知晓全民快递公司的“货拉拉”商标,其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全民快递公司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据此,法院终审驳回尼沃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物归原主


历经五年,货拉拉商标才物归原主,虽然过程艰辛,但结果还是非常满意的。


据货拉拉的法务人员总结,这个案子货拉拉耗费的人力、物力、精力是远远超过对方公司的200万定价,但是货拉拉宁愿耗费精力用法律的手段拿回属于自己的商标,也不愿意向恶意抢注商标的商家妥协。



虽然货拉拉拿回了商标,但不难看出货拉拉为了拿回商标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这也提醒大家,一旦陷入这样的商标纠纷,对于公司来说必然是伤筋动骨,所以企业应该提前做好商标布局,防止这样伤神的事落在自己企业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