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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开始求职。作为职场小白,他们对求职一无所知,有时候踩了坑都不知道。
应届生踏上职场,有那么多坑可能会踩!
比如小啊毕业前找了一份实习,是一家创业公司,说不需要实习,直接上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了再转正。但是!什么劳动合同,协议都没签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工作了一个多月,然后公司让她毫无预警地离开了!虽然她很单纯,但她不知道如果她在受苦该怎么办。她只能吃这个亏。
还有一些案例,也是应届毕业生容易踩的坑:
收到公司的口头录用offer,后我加入了公司;试用期工资低于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实习期或试用期被公司无故辞退.
今天职前菌就来告诉各位职场应届毕业生/新人,这些职场权益是你需要注意的,千万别踩坑!
01-offer发放不完整,或者是口头offer
要约是作为正式邀请发出的,支付形式只有满足以下要求才有效:1。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以正式信函方式发送;2.电子邮件,由代表公司身份的公司邮箱发送。一般情况下,offer包含:
职位基本信息:职位名称,部门,职位等级等。
薪资福利情况:试用期工资,具体工资构成,福利状况等。
报到事宜:具体联系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等。
其他说明:公司回复要约的形式
培训发展等补充说明。02-关于试用期
(1)试用期时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同学们,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
(2)试用期工资
工资一定是所有打工人最关注的,但对于职场小白来说,没有经验的他们,很容易认为有工资就好了,反正已经说好了。如果真有这个想法,那职前菌还是要感叹一句:太天真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离职
试用期不仅仅是公司考核员工,也是员工选择公司的时间。如果不满意,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提出离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在与建立劳动关系起,公司就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30天内购买社保,即使是在试用期也应该缴纳。
03-工作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
有的公司会忽悠应届毕业生,告诉他们要根据他们的表现来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切记!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在上班那一天起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一些求职过程中,应届生很容易踩的坑,如果你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这些情况,那职前菌只能说:快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