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单位为基地运营管理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2年以上。
2.小微企业基地总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基地内小微企业不少于30家,从业人员超过300人,基地内小微企业数量占80%以上,符合我市产业导向。创客基地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创业团队不少于30人。创业团队应由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创业目标。
3.创业基地内应有相应的公共配套空间和设施,公共服务场所占创业基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
4.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或引进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相关的研究、培训、咨询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核心能力,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创意、创客等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5.与众不同的服务和出色的表现。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活动(包括各类培训、论坛、会议、沙龙等活动)数量占全年服务场次的20%以上,每年服务企业不少于150家。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7月1日9333.6万至2021年7月30日17333.6万(注:网上申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2021年8月2日17336000(注: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后,系统将无法再修改,受理窗口不再受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