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肃北县人民法院派员出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调解作用,成功化解了一起畜牧合同纠纷。
原告苏某将其羊群承包给被告朝某,并约定了具体事宜。今年5月,原告苏某病重,经与被告朝某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同,被告按约定返还羊。但是归还了100多只羊之后,就没有归还了。双方同意被告在8月归还剩余的329只羊。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返还,故原告诉至法院。
为保证原告及时追回羊,同时考虑到被告家庭困难,羊的折价金额较大,执法法官从法理、情理等方面耐心与双方沟通。最终,被告同意分两次返还原告的329只羊。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羊,被告将分两次支付折价羊48万余元。双方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签字确认。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8月份以来,酒泉市肃北县人民法院通过音像调解、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等方式,已审结5起案件。通过定期出庭和巡回审判的模式,特别是通过庭前调解的手段,及时、高效、便捷地解决了群众的矛盾纠纷。小法院在构建大调解格局、参与乡村治理、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北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突出调解在案件审理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法院作为肃北县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直接将司法职能延伸到百姓家中,在提供诉讼便利、减少百姓投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又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的和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吴)据
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