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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创业补贴政策

  

  2017-12-02 08:01 |温州晚报   

  

     

  

  温州市区高校毕业生,无论你是在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还是自主创业,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都有就业创业补贴套餐等你来申请!   

  

  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温州市人社部门受理2017年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受理事项为就业补贴、居家养老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房租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居家养老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就业促进补贴和创业孵化补贴等。   

  

  各类补贴的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时限及所需材料明细等按《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温人社发〔2017〕252号)规定执行。由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出具委托书,中小企业应当出具承诺书。请登陆http://www.wzhrss.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集中受理期间,只受理2017年符合条件的各类就业创业补贴,逾期不再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预计2018年第二季度发布。   

  

  所以,温馨提醒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企业,不要错过集中申报的日期,尤其是首次申请。以201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补贴为例。2015年是毕业年,2016年是毕业一年内,2017年是毕业两年内。受理年份为2017年,即201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长2年的补贴。到2018年,201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不是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的,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享受就业补贴。   

  

  受理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如下:   

  

  或者个人、企业向就业创业地所在行政区划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温州市级咨询电话(不受理业务):89090323,89090311。   

  

  鹿城区: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座318室,56677587。   

  

  龙湾区:永中街高辛大道166号318室,86966769。   

  

  瓯海区:景山街星海路1号联合大厦901室,88520579。   

  

  开发区:滨海路17号350号开发区管委会911室86996803。   

  

  (原标题《在温州市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来领就业创业补贴大礼包》见习编辑张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