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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核定征收

  

  高会评审申报时间公布,新增江苏省。2018年江苏省高级会计师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络举报起止时间为5月28日9: 00至6月28日17: 00。   

  

  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师职办〔2018〕2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核申报材料提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8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志职称〔2018〕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一)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如发现违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是申请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请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是申报评定职称的必要条件。   

  

  (四)严格执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的规定,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定和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条件之一,申请评定时必须提供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5)外省或中央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须向省职称办提交省(部)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6)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之后年份的计算及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不是有效的评估材料。   

  

  (7)在完成“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资格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时,申请人还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且两份材料的基本信息必须一致(详见附件)。   

  

  (八)凡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确认的,按《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省发〔200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提交要求及时间和地点   

  

  (1)提交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要求,严格控制委托评审材料,切实做好评审、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手续完备。   

  

  (二)提交时间和地点   

  

  1.所有申请人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http://czt.jiangsu.gov.cn)门户网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5月28日9: 00至6月28日17: 00(详见操作指南)。网上申报提交后,申请人应准时携带全部申报材料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及时办理材料核对、缴费、提交纸质材料等相关事宜(具体时间视当地安排)。   

  

  2.5月28日至6月29日,省直部门、单位及在宁其他单位(外省或中央部委在宁单位须持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报省职称办审批),将本单位已网上申报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的纸质评审材料发送至省财政厅财务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0室812室),审核无误后交费并提交。   

  

  3.各设区市、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将于7月6日前报送《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已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注: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在不断变化和调整,会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