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准备、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的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并指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审核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成立,发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一)申请筹办

申请组织
申请筹建时,主办单位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申请筹建报告,内容包括主办单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制度、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等。会计师事务所证明资产来源和资金数额的验资报告。审批机关根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布局,对招标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设立的决定。
竣工期限:30天
(二)正式申报。

正式声明
主办单位在正式申报时,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编制审批和编制报告;《某某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拟设立培训机构的章程;拟任职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教师和会计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房地产许可证或三年场地租赁证明;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校舍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国有资产参与组织的民办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报告。想要办理或了解办学资质相关资讯的朋友,可以在下方留言一起讨论,或者直接私信小编也是可以哦。相信中科为会助你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