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营业执照?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收费或者通过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不牟利为目的,向互联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从事互联网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竞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需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厅(局)出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公司只有获得文本和网文后,才能合法经营相关业务。
文王文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缩写。需要这个资质许可的网站通常是通过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等方式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网站和应用。一般来说,市面上常见的软件都需要办理文网文。
审批部门:审批文化部、
审批时间:一般验收后20-40个工作日。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书
文本分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1.常见的工艺美术、现场视频、音乐娱乐、动画漫画、以及图文和网络中的展览和比赛。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组合类的情况。你可能会有游戏、视频和展览。
这并不是说你需要申请不同种类的产品,而是要在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标注这些种类的产品。
提问:
如果企业主要做符合以上条件的app,没有网站,是否需要办理中英文?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温温温温WEN针对的是整个互联网文化产品,主体是互联网,而不是平台,所以不管是网站还是APP,符合定义就要做温温温温WEN。
没有网络文化许可证发展网络文化会受到惩罚吗?
按照《无照经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没收从事相关活动企业的所有设备,并根据从事互联网文化企业的进度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
证书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