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中小企业来说,在新三板上市会给企业带来一些发展机会。一个人开心不如一个人开心,很多企业主都愿意在这个时候分一杯羹。但是如果员工不欣赏,想卖掉股票套现呢?可以像a股市场一样直接开户交易吗?具体细节怎么操作?通过对国有股转让制度相关文件的深入解读,给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几种方法,并认真听取了掘金三板研究中心的意见。
开立新三板账户,成为自然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五条规定,投资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为可以参与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自然人投资者:
(一)投资者名下的证券资产在上一个交易日结束时的市值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证券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的债券,以及券商的合理理财产品,但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金融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体验的开始时间是投资者本人账户在国有股转系统、上交所或深交所进行首次股票交易的当天。
员工如果不是缺钱,有相关投资背景,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直接走正常开户交易的路径,自带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在券商柜台开立未上市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即可交易。当然,这个前提是你已经开通了深圳a股股票账户。也就是说新三板使用的账户不是独立账户,而是在原有a股账户的基础上增加的权限。如果投资者没有深圳股票账户,必须先开户,然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另外,新三板协议下的股票转让交易需要保荐券商代理,因此需要与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进行股票转让。
当然,如果你只给出这样的答案,你是不会满意的。毕竟大部分持股员工都是普通人,500万的证券资产必然会把大部分人拒之门外。如果你只是想交易你持有的公司股票,而对新三板市场的其他股票不感兴趣,那么你有另一种选择。
以受限投资者身份参与交易
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限制性投资者的概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7条:受限投资者是指不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仅此一种),主要包括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定向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 股东等,同时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
所有在新三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员工均可据此入座。按照《全国股转系统投资者交易问答》的规定,你只需要持有相关的持股证明或者上市公司的股票证明和身份证明,就可以在券商办事处开立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过户账户权限,办理第三方存管,然后就可以买卖他们持有或者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不需要经过主板券商的投资者适合性审查,也就是不受500万普通投资者证券资产的限制。提醒大家,买卖是双向操作,即卖出后可以再做
s="candidate-entity-word" data-gid="11312567" qid="6595890167934883086">买入。这一捷径忍不住让人脑洞大开,假如我通过定增认购了数家挂牌公司的股票,那么是否能够以受限投资者的身份开立多个新三板账户,从而避开自然人投资者500万证券资产的限制,实现对多只新三板股票进行交易。在全国股转系统中查询文件,目前并没有针对这等“奇葩”行为的规定,这是否算是一个制度漏洞呢?
交易流程Tips
开通交易权限之后,就可以通过主办券商买卖所持股票了,但在交易过程中,还有一些小tips,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哦。
首先,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包括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因此必须与券商签订《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其次,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最后,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即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日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通过对全国股转系统有关投资者的规定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可行性最大的当然是通过受限投资者这一渠道将股票转让,卖出之后若是反悔了,还可重新买进,股转系统的规定还是相对比较人性化的!
研究员 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