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馏水、矿泉水等产品仍正常销售。
文字/记者高金环图/陈立新
昨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正式实施,并且明确了此类产品的名称,所以厂家不能随意命名包装水。记者走访超市,发现有些瓶装水已经开始换了,没有涨价。但未来是否涨价,很难判断。
市场上的个人瓶装饮用水已经被“取代”
昨天,记者走访了五家超市,其中包括民兰超市。目前厦门市场的包装饮用水大部分还是“原装”,部分品牌已经提前“换”了。
孔师傅瓶装饮用水有两种不同的包装,一种仍印为“矿泉水”,另一种改为“有月包装饮用水”,并在旁边注明“为清爽甜味而专门添加矿物食品添加剂”字样。在福建篮等超市,记者看到,换上新衣服的孔师傅的打包水,整整一箱放在地上,还没有上架。货架上还有旧包装的产品,价格1元一瓶左右。
还知道娃哈哈饮用水改变了去年上市的富氧水的新包装和名称,改为“氧通道活性含氧饮用水”和“富氧弱碱性饮用水”。记者在超市发现,450ml“富氧弱碱性饮用水”标价3.5元。此前,娃哈哈500ml纯净水零售价为2元。概念不同导致价格差距大。
超市习惯于“装扮”瓶装水
对于瓶装水的更换,超市和消费者都很平淡。“包装经常换,旧东西不买。”昨天在嘉园路的一家超市,老板曾经换过瓶装水的包装。
"打扮的费用届时会转嫁给我们."在月华路的一家超市,男老板担心超市的利润会变少,零售价格会不会涨就不好说了。
“就算换了包装,你还是那些厂家生产的吗?”陆女士是个市民,她不太在乎换瓶装水。她说市面上真正的矿泉水瓶子不多,所以不会特意买“概念水”。
背景
改变饮用水的包装有一个缓冲期
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上,记者看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的相关解读。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名称,新标准要求包装饮用水的名称要真实、科学,不能用水以外的一种或几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此外,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性水”、“小分子水”、“功能水”、“能量水”等不科学的内容。
关于标签标识,新标准要求提示到位,但给企业一个缓冲期。该标准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要求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直至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