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营业执照20万无息贷款,个体户买房贷款条件

长江日报-长江网4月29日讯(记者唐煜)“个体工商户必须将贷款用于与抗击疫情、恢复生产、恢复经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予有贴息支持的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金额,每户不得超过20万元;信用贷款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类型贷款不超过7个工作日。”27日,《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被下发,要求加强200亿元贷款额度减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救助专项资金为:2019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信用记录良好、依法纳税、因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流动性困难、经救助后能够迅速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重点扶持商贸流通、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数量以2019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数量为准。根据各区个体工商户数量占全市总户数的比例,将200亿元专项救助资金的贷款额度统筹分配到各区。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有市场参与者130.13万人,比上年增长9.9%。其中个体工商户73.94万户,增长6.9%。

列入救助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个体工商户应通过“汉融通”平台进行登记,提出融资需求,并根据就近和银行网格化管理的原则自主选择贷款经办银行。

《管理办法》规定经办行在满足基本授信准入条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审批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审批材料和流程,按照“专务紧急”的原则,尽快完成尽职调查、授信审批和放款。信用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类型贷款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个体工商户必须将贷款用于与抗击疫情、恢复生产、恢复经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享受贴息支持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不得挪用贷款资金偿还其他债务,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和个人消费,不得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一经发现,取消个体工商户享受的优惠贷款,收回贴息资金,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任何涉嫌犯罪的人都将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救市专项资金贴息,《管理办法》规定,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入救市专项资金名单的个体工商户新增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不超过一年加50个基点的市场报价利率(LPR)发放,贴息支持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每户20万元;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支持的,不再享受贴息政策。贴现利息的计算期限为实际贷款发放日至2021年3月31日,最长贴现利息期限不超过1年。

[编辑: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