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消息(李长贵通讯员庄艳)明明只借了2万,但是去银行查账的时候发现贷款金额变成了5.7万。多出来的三万块钱去哪了?
小广告中的“快速贷款”真的安全么?
2018年7月19日,江苏省苏州市太仓陈明(化名)因业务周转急需现金2万元。他去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碰巧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快贷”的广告。考虑到银行贷款流程繁琐,贷款时间较晚,经过一番权衡,陈明根据广告中的联系方式添加了一个名为“A0太仓阳光——银行贷款”的微信。
起初,陈明对此有些不安,但看了对方朋友圈里展示的“成功贷款”案例后,他渐渐放下了戒备。两人立即在电话中约好,对方明确表示“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钱明天到。”
第二天,陈明见到了自称是贷款公司负责人的严某,以及专门对接银行贷款的客户经理马某。在简单查看了陈明的信息后,他们开车把他送到了20多公里外的柳河镇的一家银行。
“路上,我问为什么不去市里的银行。他们说和那里接触多,贷款方便。我毫不怀疑。”直到陈事件发生后,才想明白,对方选择偏远的银行网点只是为了避免吸引人们的耳目。
到了银行后,马让在柜台开网上银行,然后让他坐在等候区等候。他拿着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密码,再次转向柜台。不一会儿,马完成了“业务”,把手机还给了。
看着手机账户多出来的2万元,立即将1.8万元转给业务伙伴解决燃眉之急,并按约定将2000元手续费转给马。
7月24日,陈明去银行准备还款时,工作人员告诉他,5天前他的贷款是5.7万元,而不是2万元。
“我以为工作人员在摆姿势,想骗我。后来我拉账单反复核对,才发现之前被骗了。”陈明立即报警。
8月9日,马和严被警方逮捕并绳之以法。
经过调查,马那天假装坐在银行柜台前,只是为了让不起疑。实际上,他根本没有在柜台上办理任何业务,而是借机用的网银APP办理了一笔额度为5.7万元的贷款,并通过网银转账与颜私分3.7万元。后来,他骗陈明说他只借了2万元。
“我看他对网银一窍不通,就想用这个骗点钱。当时我借了5.7万,因为他上限那么多。”在检方讯问的对面,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悉,11月16日,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马、严提起公诉,被告人马、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