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阚倩
《浪潮》被抄袭了!去年,宝洁公司发现“浪潮”、“浪潮”等注册商标被广州某日化公司和河南某日化公司假冒,向广州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行为保全申请,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4月19日,广州天河区法院裁定支持P&G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的大部分内容,并在终审判决生效前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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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保全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案是天河法院今年受理的第一起诉讼保全案件。
法院支持宝洁公司行为保全申请
去年,P&G发现诸如汰渍和汰渍等注册商标被广州一家日化公司和河南一家日化公司假冒。不仅“浪潮”等标志出现在两家公司的官网、电商平台、工厂、营业场所,而且标有侵权标志的洗衣粉、洗衣液等洗涤产品也大量生产销售。
2018年11月,宝洁起诉两家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某,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经审理,法院认为,两家日化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P&G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P&G胜诉的可能性很大。考虑到P&G的注册商标众所周知,这两天公司的侵权影响很大。如果两名被告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P&G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损害。
因此,法院支持宝洁公司申请停止在涉案网站上使用侵权标志,停止生产和销售外包装有侵权标志的洗涤产品。
保护既要及时又要稳妥,不可乱用
行为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行为保全和诉讼行为保全,后者也可以称为诉讼行为保全。前者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会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措施。后者是指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必要时根据其职权,在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下,命令当事人作出某些行为或者禁止当事人作出某些行为。
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诉权申请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全或者损害公共利益,法院在审查行为保全申请时也会进行综合考量,如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以及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损害公共利益等。申请保全的行为有错误的,申请人还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东方IC
责编 | 江文华 实习生 王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