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国家对民间金融的放松,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和各种形式的高利贷迅速而野蛮地激增。这种高利贷背后有实体或集团(如P2P公司、投资公司、贷款中介咨询公司等。),而商业宣传也如空贷、同天贷、无担保担保贷款、家庭贷款、工资跑贷等。现在银行和正规的小额信贷机构对贷款都有严格的审核,往往需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才能贷款。这样,对于大量急需资金的个人或企业来说,他们相对被动,往往会求助于一些高利贷。当然,高利贷也是要充分把握借款人的心理和困境,及时充当“浑水摸鱼”而不是“救火”的角色。
既然借款人急需资金,就找这些高利贷机构申请贷款。高利贷的手续虽然比较简单,但不需要办理各种贷款申请审核手续,也不需要办理各种抵押担保增信手续。做几件事就够了:1。新闻文件;2.做借条;3.看门口。高利贷文书的目的是了解你的个人信息、房产车辆信息、实际住址,从而防止你跑,限制你的行为,让你跑了也跑不了庙;打欠条也很讲究。如果你实际借了5万,你会经常打翻借条,就是打10万的借条,甚至三倍、四倍。反正他们的理由只是去办手续,不会问你那么多。最后一步是上门,也就是给你心理压力,高利贷会上门核实相关情况,让你明白“他们来过了”。
在这里,我想重点谈谈高利贷的借款单和借贷操作的潜规则。现在的高利贷大多是“规范”操作贷款流程的,尤其是在放贷方面,这也与近年来我国各地法院对“放债”的打压有关(法院在审查贷款纠纷时往往只凭借条而不凭银行转账凭证,大额贷款会被驳回而没有银行流水的风险)。所以,高利贷者通常分两个环节做功课:第一,做笔记,就是让借款人做一个笔记,上面写清楚贷款金额和利息。如上所述,金额往往比实际放款金额高一倍或两倍,利息一般只记为法定上限利息(即年利率24分,或月利率2分)。其实利息已经提前从贷款本金中扣除了,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说的。第二,放贷,也就是所谓的放贷。在过去,高利贷是一种野蛮的操作。提前扣除借款人的利息后,扣除本金,再将剩余部分交给借款人。但法院普遍认可剩余贷款额为实际贷款额。你是怎么得不偿失的?于是聪明的高利贷学会了欺骗。如何到达: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两种操作方式。第一,释放后套现。也就是说,高利贷首先根据借条上的金额将全部金额放入借款人的卡中,然后要求借款人从卡中提取现金并返还给高利贷(这部分提现信息也是提前扣除的利息)。这种方法已经试验过了。即使借款人在法院抗辩中只收到实际贷款金额,也不能证明你提取的金额是支付给高利贷的利息。虽然法官心里相信你,但是没有铁证,说什么都苍白无力。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证明,建议在交付之前或者交付的时候立即报警(法官也比较喜欢这种证明方式)。第二,先放后转。高利贷一般要求你办张新卡,然后这张卡的密码在他们手里。借钱的时候,这张卡其实是他们控制的。全额发放后,部分资金将直接从该卡转出,用于扣收利息。当然,转移的资金也转移到其他第三方卡上,其实是他们的关联方。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高利贷通常是如何强制还债的。一句话:肉体折磨和精神折磨。一些高利贷者自己使用死刑,包括身体/精神折磨。他们坚信一定有办法在严厉的惩罚下还钱。一般是非法拘禁、殴打、灌水等身体折磨。精神上,它是恐吓或骚扰,等等。这让你倾向于崩溃甚至自杀来摆脱这种痛苦的折磨。这些高利贷无视国家法律,为了获取巨额利润不惜违反国家法律
法犯罪的道路,着实让人痛恨。但是在面对这样的对人身、声誉、财产造成巨大侵害或者即将造成巨大侵害之虞时,难道借款人就真的只能认栽吗?就因为借了别人的钱就真的得负罪一生,永远抬不起头?笔者常年从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见过形形色色被逼债走投无路的借款人,他们不是不想还钱,只是一时陷入困境并未到达真正山穷水尽之处。他们需要时间和理解。在面对高利贷的追债压力时,我们作为律师一般会结合各方面资源给出如下两种维权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针对资金流断裂,但是实体资产仍大于负债的借款人,我们一般全力建议并帮其操作资产重组变现以解决目前债务危机。重组变现的方式方法很多种,这里不一一展开,下次会专门撰文叙述。这种借款人往往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因为无法懂得处理各项债务的顺序、缓急以及各项现有资产的盘活、重组,所以陷入了债务危机,再加上高利贷这最后一根“稻草”就这么压死从而不复再起。
二、针对负债大于资产的借款人如何应对高利贷的咄咄逼人之势呢?这也是本文重点论述的部分。相信广大借款人在面对逼债的困境时一般不会想起拿起法律的武器,而选择“跑路”或者作出其他一些消极行为。在这里我们主要讲述4种维权方法:
1.走治安报警程序。这种方法主要针对的是一些危害性质不怎么严重的高利贷,他们最多是骚扰、上门、辱骂或者恐吓、破坏等轻微行为。借款人可以就此种性质的行为去附近派出所进行报案或者报备,可能的话也可以让接待民警打一个电话给高利贷,责令其依法追债。当然在报警前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材料。
2.走刑事报案程序。这种方法主要针对的是一些危害性质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高利贷团伙。主要涉嫌犯罪的行为有强制进入借款人家内(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殴打借款人或者借款人家人(涉嫌故意伤害罪)、非法关押或者扣押借款人超过24小时(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绑架借款人或者其家属勒令借款人还钱(涉嫌绑架罪)、向借款人索要高出借款本金数倍的利息或者借款(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强拿/破坏借款人或者其家庭财物(涉嫌抢劫、抢夺或者盗窃亦或是毁坏财物罪)、非法闯入借款人经营的企业或者店铺内打砸(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等。出现以上涉嫌犯罪的行为可立即报案,但也有可能派出所以“民事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此时可整备相关涉案证据向检察院申诉,责令派出所针对不予立案作出说明。当然有的刑事犯罪可由借款人自行提起刑事自诉(如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诽谤罪或者侵占罪等)
3.走民事诉讼程序。当然有的人要问了,欠高利贷不应该是高利贷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吗,怎么借款人也可以起诉呢?那么到底起诉高利贷什么呢?可以起诉高利贷的案由很多,主要分为两大类:侵权和合同纠纷。首先来看怎么起诉高利贷侵权。高利贷在催款逼债过程中一般会辱骂、诽谤,此时可以以侵权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如果发生殴打尚不构成轻伤,则可以起诉其人身伤害侵权,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如果发生强拿侵占行为,可起诉要求其返还财产。然后,我们来重点看看如何起诉高利贷借款合同无效。首先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关于无效的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3款规定,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件民间借贷案件,后来被认定为无效,原因就是涉嫌高利贷,借款合同掩盖非法获取高额利息的目的,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案件中,非法目的就是攫取暴利,合法形式就是所谓的民间借贷关系。这步怎么走呢?就是借款人起诉其与高利贷之间的借款关系归于无效,要求法院判决双方恢复原状,由借款人偿还本金,再按照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那么怎么证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呢?(这就是举证的事情了,笔者下次专门撰文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