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业务?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相信大家都记得央视15年发布的一个《揭秘微传销》的视频!作为我们的官方媒体,央视的权威性是不可否认的,这也是大多数人持有微商传销的最有力证据。其实电视媒体对微商传销的报道很多,微商传销的帽子还没有摘下来!
微商到底是不是传销,不妨说一下根源,先说微信业务的起源。2012年5月24日,微信4.0官方版更新,新增以下功能:
1.加朋友圈,个人相册;
2.支持第三方应用接入微信;
3.支持直接转发文字、图片、视频给微信好友;
4.支持明星联系,快速锁定微信好友;
5.支持地理位置共享;
微信本来就是熟人圈。有的人在朋友圈里公布自己的生活,吃、穿、住、行等。比如他们发现A发现朋友B穿的一件外套不错,就问哪里有卖。a说是从广州买的。B说给我弄一个,邮寄,B会发朋友圈炫耀。在广州有个朋友真好。大衣在手里。c看B的朋友圈或者B穿的这件外套不错。B当然说的是实话,所以我让B去A的朋友那里买一个。这么说吧,就说他们之间有没有利润差吧。熟人传下去,口碑加起来,这件衣服就到了D,E,F等等。熟人推荐总是很有说服力的。
在千千的成千上万的A中,有些人找到了商机,那就是利润微薄。然后他们把BCDEF拉到一起说,你可以介绍客户,我们可以盈利。于是BCDEF给A推荐了很多客户,发现参加的人太多了。我该怎么办?就告诉BCDEF,我管不了多少人,你可以加钱卖给别人,这就是等级制度的由来!
有了利润,就有了动力。有些见钱眼开的人,看到这个大市场,就想到邪门歪道,做一些复兴带动的不法活动。马克思曾经说过,当利润达到10%时,他们就准备搬家了;当利润达到50%时,他们就会冒险;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就敢践踏世界上所有的法律;当利润达到300%时,他们就敢冒险上吊。他们不顾一切地寻找一些小工厂和车间。如果生产的产品不符合标准,他们就会鼓励和欺骗下属代理商囤积货物,赚取微薄的利润。
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没有人会相信用了就卖不出去了,只能靠隔壁房子囤货,尤其是问题面膜和护肤品的外观。商品被媒体报道放大后,在家里已经腐烂,再也买不到了。这些人是微信业务的受害者,是微商传销的见证者!
哪我们是不是现在就可以下结论说,微商就是传销呢?我要说的是不!
微商传销和淘宝假货一样。靠卖假货,靠代理囤货的,不会走很久。如果他们盈利了,就没有下文了。不是每个人都会被利益驱使,失去良心和商业道德。从未迷失过的人都知道,只有优秀的产品才能打动消费者。
淘宝假货,微商传销,任何新事物的兴起都有其脆弱性。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有挖第一桶金的人,有第一个种根的人。
商从2012年到现在已经4个年头了,浪里淘沙,洗尽无数铅华。越来越的大厂家进军微商,比如医药的云南白药、哈药集团,广州橡果,还有海尔、美的等传统家电企业制造商。其实早在去年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已经颁布了首部《中国化妆品微商标准(执行草案)》(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微商的资格,无论是企业或个人从事美容化妆品微商行业均需要获取从业资格证书。
《标准》对化妆品品牌和产品的规范、化妆品微商从业规范、运营和服务规范均有严格的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微商所经销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信息及批准文号、商标注册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而以个人为单位的经营者,需到当地的工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所售产品和外包装必须符合化妆品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标准。(科普一下直销和微商不属于一个概念,大家不要误解)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很早以前的改革开放,有人说企业改革是找死,不改革是等死,在国家的大政策下的大讨论,怎么改革,如何改革,更是充分证明了任何新兴事物都要有他的适应期和阵痛,微商亦如改革一样,打开一扇窗,有新鲜空气进来,也有苍蝇进来,不能因为有苍蝇有创面否定。
还记得之前在来往堆上看见马云写一篇文章【淘宝的生意好做吗?】,我想用到微商也亦是如此,需要用心、用脑,更要花费时间、精力和体力,微商生意现在也不好做,不容易,但也找不到更好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