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担保物权》是物权编中专门编的。2020年12月30日,最高法院发布第一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号文件,对其他担保形式作出统一司法解释,完善《民法典》号担保制度。
那么,《民法典》实施后,有哪些法律保障方式呢?郭杰的律师表示,“从今天开始,他将谈担保。首先,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来说,担保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用物来做担保。主要是 《民法典》 “担保物权”中规定的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担保物权。
这三种担保方式的区别在于抵押的东西是谁的。
抵押是把抵押物留在自己手里,只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一般适用于房产;比如常见的“按揭买房”就是把你买的房产抵押给银行;
质押,即把抵押物交给对方,通常带有动产和权利凭证。但是,如果质押票据和古董可以直接交给对方,股权和专利权必须在登记部门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把别人的房产证质押在自己手里是没用的,因为房产证随时可以补办。
留置,即先不返还已经合法拿在自己手里的对方的东西,这些东西作为权利保护。比如定制衣服不付钱,裁缝可以把衣服留下,在对方付钱之前不要给。
二、是用信用来担保
除了上面提到的货物质押,还有“担保”,这是一种信用担保的方式。主要表现是以“担保人”的身份签别人的合同。
——然而,古语有云:“不做中国人,不做担保人。”近年来,因为胆大包天或者不给面子而盲目给朋友签保证书的人并不少见。
三、是用一些复杂的商业合同架构做担保
在商业上,担保形式复杂,如“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也是其中一种。但是和普通人关系不大,大家知道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