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利贷会坐牢吗?
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只有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益才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者以正常利息向银行、个人或金融机构借入一定数额的资金,然后以放高利贷的形式将所借的钱借出去赚取差价,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高利贷是指要求特别高利率的贷款。或者是大耳朵、地下钱庄,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放贷钱”,向“高利贷”借钱,一般不用抵押,甚至不用写字。
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借贷的利息很高。
根据2015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换句话说,受保护的利息不超过24%;超过24%和低于36%的利息被视为自然债务。如果你给了,就不用还了。不给就不能再要了;超过36%的人没有受到保护。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以出借货币牟利为目的,将资金高利率借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罚款数额视情节为违法所得数额的1~5倍。
二、高利贷如何投诉?
你可以在法庭上起诉。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的,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纠纷一般通过诉讼解决,不在投诉范围内,出借人无需偿还超过规定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结清前一笔贷款本息后,利息计入后一笔贷款本金并补发债权凭证。如果以前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重新签发的债权凭证中载明的金额可以确认为以后的贷款本金;
超额利息不能计入以后的贷款本金。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出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以后的贷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前款计算,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初始贷款本金和以初始贷款本金为基础按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贷款期限的利息之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