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包青。com记者任伟
与肖家禄一家的求助方式类似,在此期间,也有不少市民通过“易养”平台向外界求助,如西海岸新区大村镇西北村的刘女士、即墨市石峰店镇沟西村的牟先生等。他们都说自己的孩子病得很重,比如癌症、白血病,家里负担不起治疗费用,所以需要好心人的帮助。在很短的时间内,他们都得到了爱心捐款。
但有人对此表示怀疑。据佛山电视台报道,该市一市民在朋友圈筹集了20多万元治病,却遭到邻居质疑,称自己夸大病情,在家也不难。
记者注意到,在微信上发起救助众筹并不难。只需在“轻松筹款”平台的微爱频道填写基金使用和筹款内容,上传病历照片、检查结果等资料等待审批即可。通过后,可以进行众筹。至于这些材料有没有当场核实,记者昨天下午拨打了“易筹”客服热线,但一直没有接通。
用微信朋友圈筹款违法吗?市民应该相信吗?
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只有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才能公开为不特定社会群体募捐,否则属于违法行为。然而,有可能在一个单位或社区为有针对性的援助筹集捐款。至于通过微信等线上方式捐款,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焕伟认为,平台自称是“众筹模式”,但如果用于救助,本质上很容易成为一种募资,这就要求平台具备募资资格。所有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接受者。他建议网上捐款应该通过合法的慈善组织进行,这将有助于把好事做好。
记者注意到,在去年12月27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慈善法草案第二稿进行了二次审议。对于公众关注的“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不得采用公开募捐方式进行公开募捐”的问题,第二稿未作修改。
对此,市社科院李炜教授认为,根据草案二的规定,法律已经明确禁止个人为他人或者不特定群体募捐,但是否允许个人公开募捐用于自我救助,并不是特别明确。近年来,因个人求助而在网上募捐的事件引发了许多混乱,这表明如果个人募捐得不到规范和引导,将对社会善良造成极大的伤害。
在她看来,个人自愿公开募捐行为的减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慈善组织的发展和积极行动。她说:“只有当慈善组织能够主动帮助、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个人时,个人募捐的乱象才会减少甚至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