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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银行贷款不能用于投资,银行贷款用于个人消费

扬子晚报网7月20日讯(记者李冲)万亿美元互联网贷款迎来新的监管方式。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落地,规定商业银行发放互联网贷款。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20万元,不得用于购房、炒股或偿还抵押贷款。本金一次性偿还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提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情况,对上述额度进行调整。商业银行应当在上述规定限额内,根据客户特点和消费场景,制定差异化授信额度。

《办法》还对目前银行网贷的业务合作模式提出了“联合贷”“助贷”等要求。《办法》明确,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融资贷款时,应按照独立控制风险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避免成为纯粹的资金提供者。同时,要求商业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贷款业务资格的合作机构提供资金,不得与无贷款业务资格的合作机构共同为贷款提供资金。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资格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直接或变相提供的信用增级服务。商业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记录的第三方机构催收贷款。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设定信用额度,主要是担心消费信贷被过度使用,防范潜在的挪用风险。理论上,目前个人获得消费信贷的途径有很多,除了网上互联网消费贷款,还有消费分期、信用卡等。各种渠道加起来后,个人消费需求就能得到充分满足。

根据“以旧换新”的原则,《办法》设定了两年的过渡期。自《办法》实施之日起,新增业务应符合《办法》的规定;过渡期内,不符合《办法》要求的业务,要在控制整体规模的基础上,逐步有序缩减。

校对:王菲

来源:扬子杨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