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移重心、共建共享,构建便捷高效、基本公平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充实、更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好档案、辅导员的文史等工作。推进深度媒体融合,加强全媒体传播,壮大新型主流媒体,建设好、用好县级媒体融合中心。加强对外宣传推广,开展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工程,讲好辽宁故事,展示辽宁形象,传播辽宁声音。
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办好“全民读书节”,推进“书香辽宁”建设。提升全省各级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水平。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数字阅读。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工程、智慧广电工程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打造辽宁文化云平台,加快数字文化资源推广应用。支持辽宁卫视打造具有北方风情和人文品质的媒体品牌。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掘和阐释辽宁优秀文化精髓,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旅顺口国家级文物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支持考古遗址、古文物、工业遗产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动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辽西古生物群落遗址申请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加强重点海域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和水下考古发掘,打造辽西文化走廊和文化生态保护区。普及传统工艺知识。
第四节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完善扶持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提高国有文艺院团管理水平。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发展文化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产业。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新水平和整体实力。促进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装备制造业与消费品行业的对接,支持文博文创设计全链条发展。积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扶持小微文化企业。
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深化“互联网”与“文化”融合应用。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系统子平台。持续推进印刷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发展。加强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提升文化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制造业水平
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活化历史文化资源,加强红山文化、辽河文化研究和考古。支持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工业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发展红色旅游和工业文化旅游。深入发掘经典馆藏资源,鼓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景观保护和文脉传承。推动旅游业与文艺、文物、传媒、建筑等各类文化资源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休闲小镇和城市周边特色景观名村发展。培育一批主题旅游演艺项目,建设一批大型文化公园,形成一批文化旅游示范区。推进“文化旅游”,实现文化旅游与农业、工业、教育、科技、交通、体育、生态、医疗、健康的跨界融合。
发展和壮大市场主体。培育a级景区、旅行社、冰雪温泉企业、旅游星级酒店、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龙头企业。加大优质资源市场化整合,提升服务质量,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支持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入战略投资,实现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经营。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做好专项工作,提升各级各类产业园区文化旅游企业孵化培育功能。推动热点与旅游企业合作,形成一批在线名人旅游打卡。
上行旅
游供给质量。扩大优质产品供给,开发主题化产品,提升全域旅游品质。支持引进五星级酒店、主题文化公园等大型项目。丰富四季旅游品牌内涵,鼓励创新创意,推出一批精品线路。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冰雪旅游等旅游业态,形成旅游精品。扩大旅游产品供给,促进文创产品和土特产品向高质量、有特色和符合市场需要的旅游商品转化。积极发展散客自驾、休闲度假、家庭亲子游等新兴旅游方式,完善邮轮旅游产业链和产品供给体系,支持游艇旅游改革创新试点。培育旅游品牌。加强旅游形象宣传,扩大“发现辽宁之美、感受辽宁之好、我在辽宁等你”宣传,提升“四季旅游”品牌影响力,塑造精致文旅品牌形象,形成特色品牌集群,提升“东北亚旅游目的地”美誉度。开展全媒体宣传推广,推动旅游营销与区域发展、品牌塑造、商务环境改善等一体化发展。建设辽宁智慧旅游平台,实现“一部手机游辽宁”。
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优化旅游发展布局,构建沈阳、大连旅游发展极,形成滨海旅游带、辽西旅游大环线、辽东生态旅游和鸭绿江边境旅游带。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驰名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培育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建设省级旅游主体功能区,建成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深耕国内重点客源市场,推进与日韩俄蒙及“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文旅交流合作。

专栏33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
第十六章 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辽宁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让辽宁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推进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发展。合理扩大区域中心城市规模,适度增加产业园区发展空间,引导人口和产业集中布局,提高城镇人口与产业综合承载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城市群和城镇体系。建设引领全省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的核心区域,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促进农产品主产区规模化发展。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加快土地整治,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好辽河流域优良耕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物资装备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供优质农产品供给,夯实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的空间基础。建立全省易地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交易制度,优先支持农产品主产区耕地指标向城市化发展区流动。
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型发展。聚焦保护生态环境,筑牢辽东山地和辽西丘陵生态安全屏障。落实国家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投资政策,积极探索“两山”理论转化路径,加快推行生态产品价值化试点,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建立全省易地水资源等指标交易制度,优先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水资源等指标向城市化发展区调剂。
第二节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从源头上推动绿色转型。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重点减少工业、交通、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做好碳中和工作,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森林、湿地等碳汇能力,积极发展海洋碳汇。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支持沈阳培育国际碳交易中心。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按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的要求,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原材料行业绿色化改造。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创建一批绿色工厂。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现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快发展环境友好型现代服务业。
推动城乡绿色发展。以绿色繁荣、低碳集约、循环利用、生态宜居为目标,完善城镇生态环保设施,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城市生态功能,推进城市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交通运输节能,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发展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城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推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引导消费者采购绿色产品,简化商品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第三节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协同降碳减污为总抓手,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防风险、强生态,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加强PM2.5污染防治,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和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带动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控制。逐步建立城市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和污染源清单等业务化机制。采取措施降低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优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推进污染源—排污口—水体全过程监管。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重点流域和环渤海区域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持续深化水污染物减排,推动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到2025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有效降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加强土壤治理和保护。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严格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第四节 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科学把握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统筹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加强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工程和辽东山区生态屏障建设,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和生态防护林建设,完善生态廊道,支持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建设。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推行林长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候鸟迁徙带、蜂产业带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推进生态脆弱地区荒漠化、沙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实施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和地下水压采保护,推广退耕(林)还河封育,实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强化河湖长制,开展干支流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修复河道湿地生态,推行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构建全国河道、湿地生态修复样板。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陆域海域污染防控,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严控各类直排海污染源排放,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实施严格的围填海制度、自然岸线控制制度。创新海域治理模式,积极推进“湾长制”。深化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开展黄海辽宁段专项整治。
推进矿山综合治理与修复。推进绿色矿山、智慧矿山建设,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推进尾矿治理,加大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力度,科学推进阜新海州、新邱和抚顺西露天矿等地矿坑综合治理。
第五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节约优先,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持续推进节能降耗。深入推动重点领域、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及节能改造,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管理等体系。强化节能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从调整招商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入手,有效推进节能降耗,破解资源环境瓶颈。
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推动节水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海水淡化等多样水源,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提高开发利用水平。
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继续推进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生物质能推广应用工程。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第六节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加快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绿色税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提升防范环境风险能力。健全环境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应急监测等能力建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快速、科学、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深入开展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设气象强国“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辽宁践行实验区”,气象综合实力居全国先进行列。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专栏34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第十七章 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加快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欧投资协定等国际性框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以推动东北亚深度合作为重点,向东联动日本、韩国、朝鲜,向北深入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向西对接新欧亚大陆桥,向南拓展东南亚国家,继续深化与美大、欧洲、非洲等地区经贸投资合作,建设合作开放新高地。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与人文交流。引导优势产业全球化布局,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利用好信用保险等工具,鼓励企业扩大国际工程投资,以工程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支持“海外仓”和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加快大连商品交易所国际化进程。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机制。支持高校参与亚洲大学联盟、国际大学创新联盟等国际高校组织。实施辽宁“健康丝路行动”。统筹做好新形势下外事工作,扩大国际友城规模,深化人文交流互鉴。
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深度参与中日韩经贸合作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对接日韩朝,加快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发展,发展丹东边民互市贸易区,创建中日韩自贸区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对接合作,推动装备制造、能源电力、农林牧渔、跨境物流、矿产开发等领域合作。引导企业开拓蒙古国市场,开展基础设施、服装、农业等领域合作。
深化与欧洲、东盟等区域经贸合作。对接德国工业4.0和英国高科技产业,高水平建设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加快创建中英(大连)先进制造产业园,推进盘锦中欧区域合作案例城市合作交流。深化与新欧亚大陆桥沿线国家及中东欧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度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积极参与澜湄合作机制,在产能、贸易、旅游、医疗等领域与东盟开展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新加坡辽宁经济贸易理事会机制作用,引进新加坡高科技产业,共谋经贸合作发展。

专栏35“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
第二节 统筹投资贸易通道平台建设
统筹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以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为关键节点,构建海陆空网四位一体国际大通道,提升对外开放平台能级。
优化贸易投资。强化稳外贸稳外资政策落地,积极有效扩大增量,壮大企业群体,提升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整体规模和效益。有效稳定进口和扩大出口,确保货物贸易规模提升、结构优化,全国位次前移。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的比重。稳健推动对外直接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带动辽宁装备、服务和产品走出去。
畅通国际通道。以沿海港口整合为纽带,推进“辽满欧”“辽蒙欧”“辽新欧”“辽海欧”等通达欧洲的贸易物流国际大通道建设,构建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加快沈阳国际陆港建设,支持沈阳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和平台网络体系,推进莫斯科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运营发展,提升中欧班列密度和效率。推动长(春)白(山)通(化)丹(东)、锡(林郭勒)赤(峰)朝(阳)锦(州)等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开辟东北陆海新通道。以沈阳、大连机场为主体,拓展国际航线网络,构建东北亚空港枢纽。加快“单一窗口”与民航、铁路等行业机构合作对接,推进与相关国家口岸信息互换与服务共享。完善口岸基础设施。
提升平台功能。推进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集聚和发展水平。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国际邮快件进出境新模式,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高水平建设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普新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发挥经贸交流平台作用,持续办好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日博览会、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
第三节 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
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试验田”作用,敢闯敢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实施辽宁自贸试验区2.0版方案,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和政策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金融领域开放共性任务创新,在加快国企改革、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等制度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和实践案例。
扎实推进特色试验。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各方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鼓励新型制造、高端装备、清洁能源、新材料等高端产业向自贸试验区集聚,搭建科技成果推广、科技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在自贸区内设立租赁公司和专营租赁业务子公司。
第四节 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
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协作,承接产业转移和创新要素辐射,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深化南北互动合作。创新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机制,大力推动干部人才交流、产业对接互补、科教深度协同、重点园区共建、重大项目合作。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重,强化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港澳台等多方向招商引资。推进沿海经济带城市与山东半岛加强产业协作互动。支持省内一批园区探索整体委托东部地区管理,以东北和东部地区对口合作为依托,探索跨区域要素共享、产业互动、协同发展新路径,在南北互动中激发辽宁发展活力。
强化京津冀辽合作。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口岸、公路、铁路、航空、邮政、通信等领域推动全方位对接。深化经贸领域往来,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源保障、统一市场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领域合作,拓宽产业、技术、社会事业合作,重点对接科技含量高、关联紧密、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和核心技术。创新推进公共服务等领域合作。
加强东北区域合作。以经济、文化和政务服务等为纽带,完善跨省协作机制。深化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加强“哈长沈大”四市对接协作。构建东北区域基础设施大通道。联合设计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优先在区域内转移转化。加强蒙辽吉黑警务合作。支持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省际协作。深化辽宁与蒙东地区在能矿资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建能源大通道,推进蒙东成为辽宁能源接续基地。

专栏36京津冀蒙辽区域合作重点项目


专栏37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重点合作项目
第十八章 共享振兴成果 建设幸福辽宁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第一节 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把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鼓励新形式就业,保障多渠道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持续加强就业政策供给保障,强化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财政、金融、消费、教育等政策的协调联动,创造更加稳定有利的政策环境,保持就业总体稳定。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益,扩大就业容量,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精准实施就业政策,推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吸引更多人才来辽就业创业。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提升劳动技能,加大产业工人培训力度。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

专栏38就业专项工程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力争实现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落实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加大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中长期激励力度。
第三节 建设教育强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因地因校制宜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推进大中小幼思政工作一体化,提升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加强学风校风、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公办普惠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占比超过80%;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优质学校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全覆盖;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超过65%。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新时代辽宁特色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深化本科、研究生教育改革,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统筹推进运营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支持高校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和国际化办学。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完善教育治理和保障体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健全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依法治教,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扩大社区教育资源和学习场所。加强大中小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管理保障。加强各层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新型教育模式,实现互联网对所有学校全覆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建立稳定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专栏39教育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
第四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优化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对接工作,落实省市分担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统一规范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制度。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探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大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构建全领域、全流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工伤预防、康复与补偿相结合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增强拥军优属意识,做好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全面增进民生福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法定人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促进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服务保障工作。
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规划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衔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保护体系,优化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平台布局。加强特殊家庭救助和服务。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从业女性劳动权益,提升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关注困难妇女的特殊需求。完善支持家庭发展政策。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需求,适度补充适合儿童游憩健身设施。
持续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建立残疾人社会工作体系、社会支持体系和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福利设施,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和帮扶等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促进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功能互补。

专栏40社会服务重大工程
第五节 加快建设健康辽宁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健全药品采购供应保障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智慧手环、轨迹监测、便利化检测等公共卫生应用。强化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全力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儿童医学、中医药等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提升区域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中医药服务体系提质升级行动,建设中医药强省。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完善大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全人群健康服务供给,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加强健康教育,提升慢病管理服务能力,有效遏制大病对群众健康威胁。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积极开展重疾、传染病防治和干预,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
高质量建设体育强省。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医、体教融合,全面提升青少年运动水平。实施“三大球”振兴计划。积极申办足球世俱杯等世界级体育赛事,支持举办辽宁精品体育系列赛事。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普惠性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发展银发经济。落实生育政策,加强生育全程服务与管理。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政策创新,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创造更多适合青年人的就业机会,增强发展环境对年轻人的吸引力。营造更加开放的城乡就业生活氛围,积极建设健身、社交、娱乐、培训等青年人喜爱的设施场所,进一步焕发城市活力。

专栏41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专栏42体育强省建设重点工程
第十九章 立足国家战略定位全面推进“五大安全”建设
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全面推进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将“五大安全”建设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扩大内需、持续增强创新能力有机结合,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作出辽宁贡献,形成对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坚强支撑。
第一节 维护国防安全
聚焦重点方向和战略需求,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强化军民协同和军地需求对接,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增强维护国防安全能力。
健全高效国防动员体系。全面落实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提升国防动员应战应急保障能力和国防动员潜力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人民防空工作。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建设辽宁革命军事馆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红色宣传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加强一体化能力建设。健全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完善边海防组织体系。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边海防安全稳定。支持智慧边防基础设施和条件支撑等能力建设。
统筹军地基础资源共享和要素保障。健全军地需求生成对接机制,加强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国防能力。拓宽人才双向流动渠道,创新联合培养人才模式。探索地方优势资源参与军事后勤保障社会化新路径。
着力构建军民协同创新体系。强化军工能力支撑,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重大工程。以装备科研生产需求为牵引,增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配套保障能力,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特色产业基地(园区)。推动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向社会开放,完善军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途径,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推广转化平台,推进科研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围绕战略性新兴领域,推动建设一批协同创新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强化资源整合和成果转化落地。
第二节 确保粮食安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主产省地位,推进粮食结余省建设。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集中连片示范工程,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新产品新技术,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提升种业创新能力。着力抓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普查,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建设全省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平台。立足主要农产品用种安全,建设粮油作物创新联盟和育种研发中心,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推进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和全基因组选择等生物技术应用。建设特色育种创新中心,开展特色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联合攻关,全面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建成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种子生产基地、种畜禽场、水产原种场,建设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扶持创新型种业企业发展,培育有影响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支持铁岭、丹东、盘锦、锦州、阜新建设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出抓好水稻、玉米、花生、蔬菜、水果等提质节本增效实用技术开发,加快肉牛、白羽肉鸡、猪等主要畜禽和辽参、河蟹等特色水产品现代养殖技术科研攻关。支持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整合资源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加快构建农业产业支撑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创建多样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
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科学有效防范洪涝、干旱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发挥防汛抗旱队伍和设施设备作用,积极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健全完善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扎实推进粮食作物各项政策性保险落实,推动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专栏43保障粮食安全
第三节 巩固生态安全
加快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监测评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分区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升海洋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有效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海洋病原微生物等重大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以各类资源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制度,锁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提高防治污染精细化水平。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优先解决细颗粒物、饮用水、土壤、重金属、化学品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突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域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加强核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严格督察考核。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强化生态安全政绩考核与问责,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等行为惩处力度。
第四节 保障能源安全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能源供应和运行安全。
加强电力供应和安全保障。加强电源电网建设,在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的基础上,提升电力应急能力。加强重要城市、灾害多发地区和机关、通信、医疗、电网、核电等关键部位供电应急设施建设。适度配置电网备用火电机组,加强应急柴油发电机、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等应急电力设施建设,确保电网调峰、调频和关键单位突发应急供电需要。加强设备安全、网络安全和生产建设安全监管,强化预警防范,确保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电力安全。
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根据调入煤炭通道情况动态调整煤炭储备规模。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手段,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煤炭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等地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督促指导煤炭生产、经营、消费企业保持合理库存,不断提高煤炭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石油天然气储备体系。落实国家规划,完善石油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加强石油储备监测预警,提高石油供应可靠性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邻近跨境原油管道、靠近炼厂等区域石油储备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全面落实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天然气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落实企业储气调峰责任。加快辽河油田地下储气库和液化天然气储罐建设。
加强能源通道建设。积极推进跨省区大容量外送输电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辽宁电网与东北、华北等区域电网内外结合、充分协调联动的格局。加强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提高电力安全保障和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加快蒙东输煤通道升级改造,提高煤炭输入能力。积极推进沿海地区条件成熟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推进输油输气管道建设,完善油气互联互通网络,全力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拓展能源开放合作。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力推进与油气资源丰富国家合作,引导大型能源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海外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增强我省油气保障能力。鼓励核电、输变电、风电和光伏等优势能源装备企业“走出去”,开展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第五节 夯实产业安全
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卡脖子”问题,支持企业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联合攻关。鼓励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布局重大创新平台,实现整机攻关带动零部件突破,以适配验证促进技术迭代升级。加大原始创新力度,支持基础性、应用性研究。大力培养从事基础研究的创新型人才、掌握先进制造技术的工程师和技能型产业工人梯队。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推动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积极发展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和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合作水平,鼓励优势企业利用创新、标准、专利等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高产业链分工地位。
提升产业链本地配套能力。围绕原料、配件、设备、核心零部件等配套需求,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关键环节,提升企业本地配套能力。实行“链长制”,在要素保障、市场拓展、政策协同等领域精准发力,扶持本地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制定专项政策,加大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力度,加快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产业链关键核心企业。有效降低配套成本,提升本地配套率,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
第二十章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辽宁振兴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确保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第一节 维护国家安全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战略,统筹推进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经济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以打促安。强化网络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债务等风险。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始终把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窃密活动,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加强反邪教斗争。加强对非法宗教渗透活动的治理。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有效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全力确保经济安全。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等关键节点安全。强化涉众型经济犯罪预警监测,保持对涉税、金融、商贸、涉众等领域突出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支持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链竞争优势,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性矿产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健全科技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科技领域风险防控协同能力。
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健全网络谣言、有害信息监测预警和依法打击机制。推进“依法治网”行动,深化技术护网,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有效维护网络信息数据安全,加大国家秘密、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依法严打网上违法犯罪。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提升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国产化水平。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聚焦金融风险点,统筹金融管理资源,加强基层金融监管力量,压实金融机构和股东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各项协调机制作用,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加强金融风险信息研判共享,健全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运用改革思路和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企业债务违约问题。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完善信用惩戒机制,严肃查处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第二节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33%。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相结合,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监察监管,推进企业实施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各界安全生产意识。
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提高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控水平,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指标系统。开展全省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灾害事故信息数据库。建设覆盖全域的灾害事故监测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快速预报预警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推进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建设多灾种应急指挥中心,推进智慧应急平台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强化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和预案演练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水平和装备水平。健全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建立综合救援队伍体系,加快装备现代化工程。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公共及人群密集场所急救设施建设和设备投放。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覆盖的治理格局。强化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疫苗追溯体系,提升疫苗职业化检查能力,加强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落实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标准,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信息化监测网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
严防生物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积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全省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应对微生物耐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支持生物技术研发和应用。

专栏44应急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第三节 健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强化源头预防机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市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健全联系包保机制和关怀帮扶体系,为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排忧解难,从根本上减少矛盾产生,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健全市级层面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预警干预机制,重点围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努力把各类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防止引发极端案事件。
落实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依法做好各类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制定高风险主体处置应对方案,切实消除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推进市、县、乡三级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融合。推动纠纷线上解决机制建设,充分整合资源,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加强与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相衔接,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

专栏45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能力提升工程
第四节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协同防控、精准防控。
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大重点工程”,筑牢“五大封控圈”,织密“六张防控网”,健全“七大运行保障机制”。实施公安科技强警战略、大数据警务战略,建设数字公安、智慧警务。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实战应用平台建设。完善公安资源向基层下沉机制。健全现代化公安装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智能化保障水平。加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标准化城市,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部达标。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创新完善常态化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手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打严防命案、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组织偷渡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反诈平台、智慧刑侦、智能化公安专业技术手段和装备建设。加强检验鉴定能力建设,提升资源整合、智能应用、科技支撑打击犯罪能力。完善治安研判、线索举报、行刑衔接、多部门协作等机制,提升违法犯罪预警、发现、打击效能。密切跟踪市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
提升公共安全效能。落实公共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领域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严密枪支危爆等重点物品安全管理,深化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安全防范。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的安全机制,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进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依法惩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探索网约车、网络APP、网络直播、无人机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新办法。

专栏46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第五节 建设法治辽宁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结合民法典实施,对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及时组织清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健全地方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和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提升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法治化政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权力行使。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作风改进长效机制。加强审计监督。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有效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有效治理执行难。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证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全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促进调解、行政裁决、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有效衔接。
第六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估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技术辅助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应对复杂局面的决策能力。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建美好未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视基层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应急治理和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三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凝聚实现规划目标强大力量
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以更大气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
第二十一章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过程,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节 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能力。深入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准确把握新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改进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持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群众,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全省各级政协按照宪法和章程履职尽责,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为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汇聚智慧和力量。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凝聚侨心、服务大局。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支持台商台企参与辽宁振兴发展。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三节 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工作实绩考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提升推动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实践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
提升干事创业能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战略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具体行动的能力,不断提升利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发展壮大自己的强烈意愿和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在聚焦补齐“四个短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实践中,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务本开新、破旧立新、协作创新,善于敢于化闲置为资本、化沉疴为生机、变枯竭为繁荣,善于敢于把外部压力转化为推进改革开放创新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带头转变作风抓落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扛起责任,大力弘扬“干”字精神,真抓实干,率先垂范,讲格局、讲境界、讲担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等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落实,以科学的方法、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促落实,以鲜明的导向、健全的机制、浓厚的氛围保落实,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之间的距离。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形成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激励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以考核工作促实干保落实。统筹工作实绩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将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助推器”作用,以考核导向引领干事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奋发作为。
第二十二章 保障规划实施实现发展蓝图
紧紧围绕全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动谋划、积极作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制定和实施机制,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形成规划实施强大合力,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强化规划纲要统领作用。《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居于全省规划体系最上位,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需依据本规划纲要编制,在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与本纲要统筹衔接。
统一规划体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本规划纲要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省规划体系。

专栏47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第二节 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强化年度计划实施。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适时将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结合形势发展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举措的年度实施要求。
明确规划任务责任。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应按照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各项政策、举措、工程和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加强部门之间和省市之间的横向和纵向协作。
第三节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强化政策支撑。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财政政策要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可持续性。财政性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要优先投向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强化金融政策的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事项的信贷支持。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也要服从和服务规划纲要,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鼓励竞争、促进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规划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第四节 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实施多阶段评估。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中期评估要结合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和规划修订的建议,评估报告报省政府审定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构建公开透明监督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
加强规划宣传。进一步凝聚民心、汇聚民智、体现民意、形成共识,激发全省人民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省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拼搏进取,奋力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辽宁贡献!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