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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可以兼职吗,17岁工作合法吗

图片来自网络,与文字无关

“前几天,上海嘉定区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的案件,涉及37名被告。据悉,这是上海嘉定区法院近年来被告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刑事案件……”当小暖(化名)最近在手机上看到这条新闻时,他久久不能释怀:审判照片中站成两排的被告几乎成了他们中的一员。

2019年5月29日,17岁的小暖像往常一样去一家网络工作室工作,警察破门而入,带走了老板胡某和小暖等员工。同年6月26日,同样不满18岁的萧宁(化名)和她的上司段某在另一家网络工作室被公安机关逮捕。小暖和小宁互不相识,但到案的缘由却是相同的,她们都涉嫌开设赌场罪,而这都源于一款网络捕鱼游戏。

补贴家用

17岁少女应聘成为“游戏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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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暖是家里的大女儿,下面还有一个弟弟,父母都在老家工作。由于家境贫寒,小暖初三毕业后没有再读书,一直在家乡工作。2018年3月,经人介绍,她来到一家工作室担任“游戏客服”。工作室由老板胡某于2017年创办。进入工作室后,老板给小暖分配了一台电脑和一个微信号。

胡某老板会在一些直播平台上推广一款网钓游戏,然后告诉有兴趣的玩家客服的微信号。作为客服人员之一,小暖负责租赁游戏账号和交易设备。玩家如果得到更多金币和装备,会找客服兑换现金。

“游戏中道具不能直接兑换现金,只能通过工作室客服操作。”小暖说,她知道工作室的盈利方式是通过出租账户赚取租金,通过出售和回收道具赚取差价。但她没想到的是,工作室的这种运营模式实际上已涉嫌犯罪。

“利用网络钓鱼游戏的虚拟场景,我们会通过出租账号、出售道具等方式收取赌注。并通过回收道具向赌客套现人民币,从而开赌场获取非法利润。”这是案件移送嘉定区检察院后检察院给出的案件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借助网络游戏,小暖工作室以高额现金回报的形式吸引玩家在其工作室租用游戏账号或购买游戏道具,并通过游戏的随机结果回收玩家一定比例现金的道具,从而赚取账号租金和道具交易差价。

"本质是把常见的线下赌博场景搬到线上."检察官说,在传统的赌场,赌博设备如赌博机是用来组织他人赌博的,但在这种情况下,钓鱼游戏是用来为他人赌博提供筹码的,“虽然没有实际的赌场存在,而是以网络游戏为载体,但是却符合开设赌场的实质要件。”

以为从事的是“微商”工作

不料成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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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小暖供认不知道此行为是开赌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只从事客服工作,领固定工资,不参与经营管理,不参与分享。在她看来,她是“这个游戏团队的一员”。她通常利用工作室给的微信号联系客户,出租回收账号,兑换金币等。或者在朋友圈发广告。小暖一度以为这只是一份类似于“微商”的工作。

诚然,利用网络游戏的虚拟场景开赌场的行为比开传统赌场更让人迷惑。然而,检察官认为,这不能作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小暖显然知道工作室的运作和利润

利模式,依然为他人借助网络游戏,组织赌徒进行赌博提供直接帮助(即实施出租账号、交易捕鱼弹头等行为),且获取一定的报酬,依法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但同时,小暖作为客服,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依法可以认定为从犯。


另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宁的情况与小暖相差无几,家庭困难,父母在老家务农。同样是为缓解家里经济压力,小宁高二便辍学出来打工,经朋友介绍,进入一间网络工作室当游戏客服,挣了钱都给了家里。实际上,这间工作室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与小暖所在工作室如出一辙,甚至两家工作室所借助的都是同一款网络捕鱼游戏。


“都是亲戚朋友介绍的,工作较轻松,收入也不低,符合她们补贴家用的需求。”检察官分析了她们的犯罪原因,“加上这类犯罪行为本身具有迷惑性,法律意识淡薄和社会经验不足的她们一直未意识到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无形之中沦为帮凶。”


附条件不起诉


给她们一次回归正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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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指出,小暖和小宁的行为虽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但她们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此外,嘉定区检察院委托青少年事务社工对小暖和小宁进行社会调查。两份社会调查报告结果均显示,两人都是比较懂事的孩子,日常表现良好,性格早熟懂得照顾家里人,家庭关系比较和谐,早早进入社会亦是为了减轻家里负担,亲朋好友对于她们此次涉案表示十分惊讶,两人的父母也愿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加强监护和管教。小暖的外公、小宁的母亲都赶来上海配合检察机关工作,检察官也为他们开展了亲职教育。


在父母亲人为她们担心焦虑、检察官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理念认真审查她们犯罪行为的同时,羁押在看守所的日子里,小暖和小宁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法律知识的不足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原来许多事情看似平常,却游走在法律红线的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改变人生的轨迹。找工作不能只看轻松与否和薪资高低,生存在社会上更要时时用法律这把尺子来衡量自己的人生道路是否走歪。


嘉定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小暖和小宁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是初犯、偶犯,加之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较小,再犯可能性较小,认罪态度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有开展社会化帮教条件,该院分别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嘉定区检察院分别与小暖和小宁原籍所在地检察机关联系,当地检察院均同意配合嘉定区检察院对小暖、小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后的观护帮教,考验期分别为七个月和六个月。


目前,小暖和小宁已各自回到原籍,接受观护帮教。她们定期与检察官、观护帮教老师谈心、见面,报告学习、工作及生活情况,接受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等教育,定期提交书面思想报告,积极参加检察机关安排的青少年集体活动。


离开上海之前,她们与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约定:在完成观护帮教后,会学一些技术,提高能力,找一份合法的工作。


检察官敲黑板


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像本案中这样的“工作室”已经被打掉许多,这种借助网络进行犯罪的情况应该引起大家的警醒。


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网络犯罪的数量也在增多,作案手段和犯罪形式也不断花样翻新。相比传统刑事犯罪,网络犯罪的手段更加隐蔽、传播更加广泛、危害更加恶劣。


除了像小暖和小宁这样为了减轻家里负担,却在懵懂迷糊中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之外,也有一些青少年沉浸在直播、网游的时候,无形中步入网络违法犯罪的深渊。


值此暑期将尽之际,不管是利用假期实习兼职的你,还是完成暑期课业之后上网休闲娱乐的你,检察官都要“拍一拍”:


合法就业,尽量到正规公司应聘,远离违法犯罪;


加强防范,拒绝网络污染,规避网络“雷区”,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科学上网,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避免过度上网和网络成瘾。(检察日报 童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