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过去,银行只能销售自己的银行理财产品,但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相继“诞生”,这种情况正在悄然改变。
记者了解到,中信银行首款理财子公司产品“兴银理财半年稳健盈利F”近日已募集完成。据悉,产品经理为兴银理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表示,该机构将不负责产品投资、赎回和风险管理。
不仅如此,光大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阳光碧乐活1号”也已在百信银行APP上线。根据介绍可以看出,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此前,2019年12月,杭州银行还宣布与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强强合作、开放融合”,在杭州银行we金融平台上销售上述银行的理财产品。4月26日,记者查看杭州银行we财富管理时,看到其卖出了华夏银行的3只净值型产品和中信银行的2只净值型产品。
毫无疑问,打破竞争对金融消费者有利。但是这个操作符合吗?对此,中邮理财高级经济学家卜振兴表示,“销售其他银行的理财产品符合监管要求。根据资产管理新规等相关监管文件,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可以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
具体来说,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1条,商业银行只能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理财产品。根据《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销售理财产品。
虽然合规,但业内专家也强调,银行代销金融子公司产品应遵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代理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合规风险,特别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代销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建立风险隔离制度。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代销其他银行的理财产品,不仅对消费者有好处,对商业银行也有好处。“总体来看,这充分发挥了商业银行的渠道优势。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众多,可以通过产品代销更好地发挥渠道作用;同时拓展了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销售渠道,可以通过代销的方式弥补资金的不足。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选择。”卜振兴说。
普益标准研究员梁传义表示,“银行销售其他银行理财产品的形式丰富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有利于投资者购买更符合自身需求的理财产品。也有利于银行丰富理财产品,增强投资者粘性。"
另一个残酷的事实是,在银行理财净值转型的大背景下,一些中小银行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不得不在这种压力的控制下另辟蹊径谋生。“净值化转型要求银行培养与净值化产品管理运营相匹配的完善投研团队和IT系统,这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这对于一些中小银行来说甚至是难以承受的。因此,预计部分中小银行的理财业务将选择以代销为主的展业模式,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将是其主要代销产品。”溥仪标准研究院研究员陈说。
可见,代销其他银行的产品可能会成为未来的新趋势。那么,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在购买银行销售的产品时,还应该注意什么呢?
对此,卜振兴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代销产品时,应区分代销融资和银行自发融资。一般发行产品的说明书或网站都有明确的提示。同时,支付att
“消费者应当明确代理机构和产品销售组织的职责。代理商只是一个销售渠道。他们需要建立相应的审批和风险控制程序,为销售机构做尽职调查、信息核查和风险审查,但产品的运营和管理仍取决于销售机构的管理能力。”卜振兴提醒消费者仔细阅读说明书,明确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严格按照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同时要注意投资方向和产品信息披露的公告。我们可以看到产品的具体投资方向,因为它决定了产品的投资风险。
此外,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梁传义表示,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应关注理财产品满足自身收益和风险需求的特点。在选择结构性存款产品、量化战略理财产品等嵌入衍生品的理财产品时,需要结合专业顾问的投资建议,明确产品风险特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