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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我最近的性保健品店,离我最近的夫妻用品店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王、记者)“博龙伟哥”“肾铂”“肾康王”“男士肾宝”……这些“性保健品”就藏在苏州相城区的一家夫妻店里。众所周知,它们不是简单的保健品,而是威胁用户生命健康的假药。5月29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的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开庭。

2016年底,徐和妻子郭在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开了一家成人店,但生意一直不景气。据悉,小叔郭的成人店在销售一些所谓的春药方面做得不错。为了增加营业额,徐委托郭为他购买春药。郭从家里买了药,寄给了徐。徐收到了装满的塑料药瓶和各种标签。根据瓶子里药丸的重量,徐在相应的瓶子上贴了不同的标签。如果瓶子比较重,感觉像大药丸,会贴上“肾白金”的标签;轻轻的,如果感觉像胶囊,就贴上“肾康王”的标签。除了药品名称,还有成分、给药方式、使用者、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地址等。其实徐根本不懂这些药的区别,也没见过其中的成分。除了让姐夫买货,徐还会从卖春药的康那里拿货。

2018年10月24日,苏州警方接到线索,店内有人销售含有非法添加剂的性保健药品。当天,警方查获“男士肾宝”、“肾铂”、“博龙伟哥”、“肾康王”等价值2000余元的毒品。到案后,徐夫妇不得不在证据面前说明自己的罪行。

根据徐的供述,他以每盒5元至12元的价格从郭处购买春药,然后以每盒10元至25元的价格出售。徐承认自己既不是医生,也不是专业药师,没有相关资质。他只知道这些药物有壮阳的作用。他经营的店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是无证经营。经检察机关审查,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在徐某夫妇经营的成人店内,徐某销售他人购买的含有“神康王”、“门神宝”等非法添加剂的药品,销售金额近万元。根据苏州的说法,徐销售的18种产品应被认定为假药,其中大多数含有非法添加剂,如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相城区检察院认为,徐某销售的假药被多名不特定消费者使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5月7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院认为,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徐某的刑事责任,并责令被告人徐某支付销售假药金额三倍的人民币,召回其销售的未使用的假药,通过苏州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鉴于犯罪情节轻微,相城区检察院对许的妻子郭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2019年5月29日,该案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将在另一天做出裁决。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何俊强说:“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是处方药,只能在泌尿外科或男科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规定使用。滥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提醒广大经营者遵纪守法,规范经营。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或药店,不要贪图便宜,损害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