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庆期间,穆市部分消费者反映,东安区七星超市搞促销活动,但几款商品价格与促销前持平,完全没有折扣,欺骗消费者。
随后,市物价局对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超市存在多项价格违法行为:违反明确的价格规定,超市销售的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或未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或未进行监管。定价方式,如零食、鲜蛋、豆油、红牛饮料等。虚假优惠价格,经营中使用的月饼、果汁等商品利用降价标签开展促销活动。经调查取证,促销活动前后价格一致。比如100%汇源果汁现价11.5元,古越月饼现价11元,与促销日之前的零售价相同,属于虚假优惠的误导性价格标识;假礼物,买一送一卖便携纸,存在礼物名称和数量没有按要求标注的问题。
2015年5月,穆棱消费者反映,穆棱鳌龙超市推广的雕花洗涤剂现价为10.9元,与推广前销售价格持平,而超市标注的原价13.9元为假。
穆市物价局在调查此事时发现,该超市存在多起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5月,穆棱市鳌龙超市发起促销活动,活动从5月22日持续到28日。工作人员查看促销前一周的销售记录后发现,该公司精雕细琢的洗洁精原价为13.9元/桶,现价为10.9元/桶,而5月15日至21日的销售记录最低销售价格为10.9元,即商品原价应为10.9元,与促销价格相同;同时发现超市里几种商品的原价根本不存在,目前促销的价格和原价一样,也就是根本没有折扣。还发现超市销售部分产品POP促销特价,但超市无法提供销售记录,这是没有根据的或者根本无法比较;价签产地与实际情况不符:价签注明产地为荷兰飞利浦剃须刀,实际产地为香港;一个羊奶粉买四送一的货,以超值赠品的方式销售,虚假标明赠品的名称和数量。
市物价局表示,上述两家超市的价格违法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所列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价格法》等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除责令改正外,对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给予警告;给予行政处罚,揭露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盛长春首席记者宋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