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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答题15答案 科创板知识测试20题答案

关于科创板你应该知道的十个问题

编辑评论/说明

近期,多位投资者密切关注科创板设立规则的集中发布和注册制试点。为满足投资者了解科创板设立、试点注册制改革的需求,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设立“走近科创,与我同行”栏目,持续介绍科创板投资知识,解读交易规则,揭示投资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

1.作为一个全新的交易板块,投资者如何知道科创板的位置?

科创板的定位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商业模式稳定、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好、成长性强的企业。发行人申请科创板股票首次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

2.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条件是如何设定的?

根据板块定位和科技企业特点,科创板设置了多元化、包容性的上市条件,畅通市场“入口”。

相关制度对科创板发行条件进行了精简和优化,从主体资格、会计与内部控制、独立性和合法经营四个方面规定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从发行后的总股本、股权分布、市值、财务指标等方面定义了几套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

同时,在市场和财务状况方面,引入“市值”指标,结合收入、现金流、净利润、R&D投资等财务指标,设置了5套差异化上市指标,能够满足各类科技企业通过持续R&D重点领域投资,突破核心技术或取得初步成效、发展前景良好,但财务业绩不同的上市需求。

此外,符合科创板定位、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允许在科创板上市,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红筹企业允许在科创板上市。

3.存在表决权差异的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时,上市条件中的市值和财务指标应满足哪些要求?

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应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之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上市推荐书中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根据《公司法》第131条规定,发行人除发行普通普通股外,还应发行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份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比每一份普通股拥有更多的表决权,其他股东拥有与普通股相同的权利。

4.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ca

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


5、在注册制下,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是怎样的?


与沪市主板核准制不同,科创板试点实施注册制审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6、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适当性管理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的股票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三是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这里,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的是,不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


7、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投资者需关注哪些交易方面的特殊规定呢?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交易制度引入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和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差异化机制安排。


8、科创板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科创板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信息披露文件应当材料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科创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充分披露行业的经营信息,以及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9、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阅读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了解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应披露的信息,但公司应当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10、关于科创板退市制度安排,有哪些特殊规定需要投资者关注?


科创板退市制度,充分借鉴已有的退市实践,相比沪市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


在退市情形上,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


在执行标准上,对于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于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


提醒投资者关注科创板的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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