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12日报道,根据我省创业贷款最新政策,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已完全取消毕业5年内的限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企业家(包括在校学生)均可申请。享受贴息贷款满2年的企业家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申请,最多不超过3次。此外,在公益性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离职的企业家也可以咨询申请。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省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有效降低创业者融资门槛和成本,持续深入推进我省双创发展,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这种管理方式在贴息条件、贴息范围等方面为创业者取得了较大的政策突破,可以让更多的创业者享受到我省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个人创业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合伙创业每人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贫困地区(含全国重点扶贫开发县和14个特殊困难连片地区)最长不超过3年,其他地区最长不超过2年。二类公益性和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脱产创业人员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还款积极、促进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全额财政贴息、延期,逾期财政部门不予贴息。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最高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促进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财政部门按贷款优惠利率的50%给予贴息,延期或逾期财政部门不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