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四项扶持政策。未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创新创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离职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政策一:你可以通过找工作或参与合作获得发展收入
意见认为,事业单位选派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任职后或参与项目合作,是加强科技与经济、创新成果与产业、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联系的重要举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争、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作为原单位在职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时。合作期满后,应退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岗位竞争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倾斜;如果工作没有完成,三方可以协商一致续签协议。
事业单位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加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考核、薪酬等管理措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应当就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并按专业技术人员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成果转让和开发收入分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