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3日,中国残联发布了[2018]6号文件,提出了今年扶持残疾人创业的一揽子扶持政策。具体有哪些扶持政策?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2018]6号文件的金融支持内容:
1.残疾人个人申请康复扶贫创业担保贷款和补贴贷款,补贴部分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彩〔2016〕85号)规定给予补贴。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和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各地可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利息补贴。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具体贴息标准可参照当地贴息管理办法执行。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应当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融资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综合评估后,信用好的企业家可以取消反担保。
2.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鼓励当地政府开展一次性补贴试点。
3.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贴资金支付。
4.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自主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脱贫增收。
5、特殊教育专科毕业生、残疾专科毕业生(含技师学院)、贫困残疾人家庭专科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按规定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6.用人单位招用达到就业年龄的残疾人,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按照规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