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管亥新闻5月6日讯近日,有网友在管亥新闻“直达12345”平台留言,询问外省毕业生青年创业的政策支持或补贴情况。就此问题,记者致电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5年内毕业的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创业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其中,创办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不含企业家本人)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提高至3万元。”
据悉,创业一次性补贴只能由同一创业主体或创业者享受一次。申请一次性经营补贴的,必须是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申请一次性开办补贴的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各类人员。
申请人需准备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创业者还应提供《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台港澳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教育认证证书;属于普通高校的学生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可网上申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一次性业务补贴申报”,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信息,扫描上传所需材料,等待受理通知网上反馈。申请人也可持所需材料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办理。
记者了解到,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或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招收已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已建卡贫困劳动者,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申请就业登记,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岗2000元。青岛行政区域内创业实体非法人分支机构聘用的人员可以合并计算。招聘人员不包括企业家本身。职工在申请补贴时,必须正常履行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青岛日报/记者邱/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