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制造企业开展互联网化创业创新,推动制造业“双创”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层次发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与软件服务部指导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制造企业双创发展联盟组织编制《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创业创新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信息研究中心主任杨春利在2018制造业“双创”高峰论坛上发布解读《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如下:
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日益深化,互联网平台的开源共享效应不断显现。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创业创新实现自身发展,在共建共享中更有收获感。“人才是创新的基础,是创新的核心要素”。企业开展“大众创业创新”的本质是顺应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建立以人为本的新型劳动关系、薪酬体系和组织结构,以创业带动创新,以创新支撑创业,形成创业与创新、大中小企业金融发展、企业与个人共同进步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良好格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制造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双创”,推动制造业“双创”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层次发展,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助力打造制造强国,特制定本指南。
第一,建立新的基于贡献的薪酬体系
(1)企业要改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建立合伙人制度和包工头制度,鼓励内部员工凭借知识、劳动力等人力资本入股企业,鼓励上下游企业、供应商、消费者、制造商和内部员工成为企业的合伙人,把自己变成创业平台。
(二)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推动资本向生产要素和平台转化,实行企业经营成果按贡献分享。
(3)企业改革薪酬结构,鼓励实行“工资奖金分红”制度,采用协议工资制,实现对重要岗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和分红,并根据其贡献动态调整分红,以促进薪酬制度的有效激励功能。
(4)企业应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家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开拓新市场、创造新价值,企业家和创新者通过持股的方式与企业分享成果、获取利润。注重激发和保护创业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成为创造者,投身创业、创新和价值创造。
二是建立扁平化、平台化的新组织架构
(5)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特点,企业精简部门层级,优化业务流程,实行扁平化管理,通过机构优化、职能明确、资源整合、利益协调等方式,推动从官僚体系向平台型自组织转变。
(6)企业建立员工需求实时感知、动态响应、精准服务的赋能平台,推动上级部门管理职能向平台服务职能转变。
(7)企业要建立“双创特区”机制,增强新设部门和业务板块在产品研发、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双创”自主权。创新权责一体的组织管理新模式。
第三,支持e的内部“双创”
(十)大型企业推进“双创”成果转化,建立员工创新成果内部转移制度,保障员工成果转移收益。允许创业型员工离职,以成功孵化的创新项目创办新企业。企业作为投资者参与股份,实施投资
管理。(十一)大企业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建立完善业绩和贡献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四、积极开展外部“双创”
(十二)大企业积极搭建“双创”平台,在线汇聚和整合共享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创业孵化等制造资源和能力,并封装为可计量、可协同、可交易的服务,发展众创众包、分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新业态。
(十三)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充分利用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提升核心业务环节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模式创新能力,形成“双创”平台能力建设与平台海量使用双向迭代、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十四)风险投资、方案咨询、检测认证、培训宣传等创业孵化机构加强与“双创”平台的资源对接,基于平台提供“双创”服务。
五、组织实施
(十五)企业可将发展“双创”纳入企业整体战略,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并实施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实施路径。
(十六)企业可建立最高决策层负责的“双创”领导机制,组建“双创”管理团队,开展“持续跟踪—实时反馈—及时评测—快速改进”的闭环管理,加强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
(十七)企业可设立创投基金,参与内外部“双创”孵化项目投资运作,加强资金统筹安排、优化调整、协同管理和精准核算。
六、加强多方联动
(十八)地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引导,采用制定实施细则、开展试点示范等方式,指导本地制造企业开展“双创”建设。
(十九)研究机构、大学院校、行业协会、联盟应当积极推动行业或区域制造企业、信息服务企业、电信运营商之间的交流合作,开展培训、咨询等专门服务,总结和推广最佳实践。(记者 崔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