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Xi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发布《西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为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6个月以上,在Xi安登记注册,在Xi安首次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列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按照规定认定的创业前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当年及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贫困劳动力(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退役军人;农民工(以“陕西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系统”查询为准)。符合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统一在“Xi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大厅”“便民服务”的“就业创业”板块,登录“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本细则所指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可申请补贴。申请期限为2年,即自申请补贴之日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申请期限者不予受理。同一人设立多个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必须是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记者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