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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广使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小程序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号文,要求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住宅房屋租赁必须登记备案。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可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昆明租赁登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小程序于4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昆明首次实现房屋租赁网上登记备案。未来,昆明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可以“线上线下”全覆盖。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云南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 《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以前市民主动去住建部门窗口登记房屋租赁有点不方便。本着精简流程、便民利民、诚信申报的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开发了“昆明市租房备案”小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信息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的基本信息、承租人的基本信息、租赁房屋的位置、类型、用途、租金金额、租赁期限等。

针对公众对信息安全的担忧,《通知》强调,住建部门要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信息安全,所有数据必须严格保密。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信息泄露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及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住建部门还将配合公安机关共同推进流动人口和租赁住房管理,逐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