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建卡贫困人员)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通知》年,小微企业贷款范围调整为:新招聘25%现有员工(100人以上企业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通知》指出,贷款申请条件有所下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的贷款记录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通知》还表示,担保和折扣要求有所放宽。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以担保形式予以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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