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我们的见习记者刘伟杰
备受期待的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正式发布,其中交易制度的创新优化备受市场关注。深交所4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交易特别规定》)共6章32条,包括总则、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交易披露信息、其他交易事项和附则,集中规定了改革后差别化交易机制的安排。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充分借鉴了科创板的改革经验,完善了创业板的基础交易制度,特别是推动了关键交易制度的创新,进一步增强了市场功能,提高了市场效率。但与科创板不同,创业板属于股市改革,处理好改革与股市的关系非常重要,这也体现在交易制度上。”资深投资银行家王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创业板对现有公司股票和新发行公司股票采取20%的涨跌制度,表明二者享有相同的交易规则,凸显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的包容性。非常重要的是,改革和股票市场应该始终保持相同的董事会和法规。
《交易特别规定》显示,创业板新股首发交易机制将得到完善,提高创业板新股首发上市的价格发现效率。一是新股不会有大起大落,前五个交易日不会有大起大落;二是优化临时暂停机制,设置30%和60%的暂停指标,各10分钟。此外,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将放宽至20%。
“前5天20%的涨跌幅限制和无涨跌幅限制与科创板规则一致,体现了沪深两市在基本规则和制度方面的一致性。”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放开价格涨跌比,可以降低交易阻力,使价格更快、更准、更高效地反映市场供求信号,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调控”的具体体现。
李湛进一步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放开涨跌可能带来更大的股价波动和市场风险,投资者需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此外,价格涨跌制度的放开可以减少限价对股票定价的干扰,公司股价对突发事件会更加敏感,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更准确的参考。
据王介绍,科创板践行这些交易规则的经验表明,市场能够保持稳定,不存在连续跌停或日线跌停的情况,说明市场放开涨跌是可以接受的。创业板是一个股票板。如果股票也可以应用,未来可以在整个市场推广。然而,放开价格限制也意味着风险增加了。创业板的股票投资者有几千万,相当一部分还没有接触到20%的涨跌,需要重新评估风险承受能力。
此外,《交易特别规定》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买入价格的102%,申报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基准卖出价格的98%。同时,还设定了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上限,调整了交易的公开信息披露指标,实行盘后定价交易,并为股票增加了特殊标记。
董登新认为,在连续竞价过程中增加“价格笼子”,有利于加强对拉高、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的防控,防止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和持续过度投机,促进
国泰君安相关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已有251家客户在国泰君安完成创业板权限的开通。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注册制的实施赋予了市场定价权,因此股价的波动空间相对增大。因此,交易机制也进行了改革,包括限价、盘中临时停牌机制等。这对投资者的专业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要求有两年的交易经验,门槛是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在10万以上。不具备条件的投资者将无法直接投资创业板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