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政策依据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财行〔2019〕111号的通知
二、就业扶贫政策扶持对象
林微地区贫困劳动力。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扶贫部门将贫困劳动力年龄界定为65岁,在落实就业政策时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
三、主要政策
在1、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政策。,专门为建卡的贫困劳动者进行24-40小时的短时间、快速、实用的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32小时、40小时的,给予每个培训机构300元、350元、400元的培训补贴。
2020年12月31日前在交通和生活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或项目化培训的,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和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期不超过2500元,每年只发放一次。标准由就业基金决定。
2、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已建立档案将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交通补贴;在本市和外省实现转移就业的,每人每年将给予一次不超过300元的交通补贴;在省外转移就业的,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交通补贴按报销原则予以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凡在3、创业补贴。,实现自主创业的,向当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享受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开办单位注册后7至12个月内,向开办单位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开办补贴,并提供基本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工商登记信息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将支付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在4、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规定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女16-50岁,男16-58岁),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无不良信用记录,从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经营项目,并取得相关合法营业执照、证件或证明材料,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万-15万元,贷款期限2年。
申请流程:借款人向临渭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提交申请。担保中心审核后,会同经办银行对其经营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进行入户检查、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在担保中心办理反担保手续后,将借款人的批准文件交给经办银行,最后由经办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担保人为临渭区公务员、全日制事业单位、教师、医院的正式职工担保,或房地产抵押担保。
5、就业扶贫基地。管理规范、吸纳就业能力强、与贫困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基地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者就业,将给予每人500元的补充就业介绍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当鼓励培育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基地吸纳一定数量的贫困劳动力上岗时,
间不低于6个月、按规定发放工资的,除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外,再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就业扶贫基地,按以下标准发放一次性奖补资金:年度内贫困劳动力在岗人数累计达20人、50人、100人的,一次性奖补资金依次为2万元、5万元、10万元。
6、社区工厂。指各类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社区或利用乡镇、村集体的老厂房、学校旧址、农家庭院、民居民宅等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
社区工厂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社区工厂厂租、水电费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不低于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给于补贴,期限为两年;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优先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设立以工代训补贴。社区工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且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向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以工代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人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1800元,补贴主体为社区工厂。

7、公益专岗安置。就业扶贫公益专岗(简称公益专岗)指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编制外新增或退出补充的服务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其从业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脱贫攻坚期间,可在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按照认定贫困村人口数量每400人对应设立一个岗位的办法配备。要严格控制辖区内特设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数量。特设公益岗位按照每人每月300-5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务报酬。

8、职业介绍补贴。依法依规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职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编辑:于小欢
审核:李增平 姜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