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请办法:符合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范围和条件的企业家,每月10日前,向工商登记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5年内毕业的,须提供毕业证、注册证(或毕业证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青海高校就读的学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在本市户籍毕业当年应提供毕业证和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首页、索引页和申请人户籍单页原件及复印件;辍学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证明;返乡农民工应提供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小微企业证明及复印件。
(六)申请补贴当月前1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及岗位分配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为吸纳就业人员,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费明细账户(单)和工资支付表复印件。
(七)企业财务报表。记者张海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