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残疾人由于身体原因在创业时遇到很大困难。然而,他们凭借着不屈不挠的个性、过硬的技术和敏锐的商业眼光,走上了做老板创业的道路。
对于这些残疾人朋友,政府肯定会给予很多优惠政策。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泰兴残疾人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政策公告
泰兴残疾人创业支持
一次性启动补贴
近两年首次在本市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创业初期人员(包括学生和失业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返乡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一个
申报程序
企业正常经营半年后,企业家在每年11月前向市人社局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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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1)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登记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3) 《就业创业证》和雇佣驾驶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税务部门连续6个月出具的申报或完税证明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六)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近两年在本市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纳税的创业单位,按就业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不足5人(含5人)的,1000元/人;聘用5人以上的,2000元/人,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每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将获得3000元的补贴,并给予毕业生1000元的补贴。
一个
申报程序
开办单位每年11月前向市人社局申请补贴。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市财政局根据政策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2
提供材料
(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企业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登记手续)复印件
(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六)促进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就业驱动人员名册(包括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创业项目补贴
-image/98c8a003e56a4c3fb87ca26ac40b0f83" />贫困党员创业项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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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农村贫困党员自主创业项目。
2
补贴标准
每年5000元的资金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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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由组织部门认定困难党员,再由市创业指导专家组评估认定创业项目,经人社局审核后,市财政局按政策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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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1)《农村贫困党员创业项目帮扶审批表》
(2)《帮扶党员创业项目现场评估表》
(3)《帮扶党员创业项目实施情况督查表》
(4)《农村贫困党员创业项目补助申请表》
(5)项目实施情况小结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
优秀创业项目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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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优秀创业项目持有者。
2
补贴标准
对认定为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对被认定为省、泰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的按省、泰州市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3
申报程序
项目持有者自主申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市财政局按政策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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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1)《优秀项目奖补申请表》
(2)认定文件
(3)项目持有者身份证复印件
(4)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扩大贷款对象范围
规范贷款条件用途
提高贷款额度期限
增加免除担保类型
放宽贷款担保形式
担保人范围扩大
贷款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以内、女50周岁以内),在我市行政区域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
具体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重点群体。
第二类为在我市市级以上(含)创业富民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创业典型);入驻我市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含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等)的优质项目。
第三类为在我市创业并经工商、民办非企业机构登记注册(含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网络商户)的其他城乡劳动者。
贷款条件
近5年内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项目;
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申请人最近5年内应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贷款额度
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合伙创办企业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业类项目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贷款利率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合同签订之日,下同)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担保方式
第三人担保。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工作人员及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的其他人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质)押担保。贷款对象及其亲友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等经评估认可,均可作为抵(质)押品。
对于1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经办银行综合评估后认可的,原则上可取消反担保要求;
对于10万元到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本办法第六条中第二类对象申请贷款的,经办银行综合评估后认可的,原则上可取消反担保要求。
贷款贴息
不分段计算
30万元以上,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
1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下,属于十类重点群体的,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不属于十类重点群体的,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
10万元(含)以下,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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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申报程序
贷款人在约定还款时间内还款结束,提供相关材料至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贴息,经审核公示后,转市财政局拨付至借款人账户。(对展期、逾期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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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1)泰兴市创业贷款贴息审批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还款清单(借款借据、利息统计表)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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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
被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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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对按照档案托管人员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低于1/2,不高于2/3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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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延伸阅读——就业困难人员
前提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本市户籍:
(1)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
(2)大龄失业人员(4050)。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5)残疾人员。
(6)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7)优抚对象及现役军人家属。
(8)被征地农民和撤组建居的农民。
(9)军队退役人员。
(10)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
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登记失业时间连续半年以上的下类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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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材料
(1)《泰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原件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其余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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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程序
个人申请——村(社区)劳动保障站受理、初审(3个工作日内)——乡镇(街道)人社所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内)——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复核、认定(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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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核查——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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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本人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账(单)
(5)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等凭证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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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近两年内,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高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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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者,按照最高不超过房租5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创业租房补贴。其中,个体工商户每年最高补贴1万元,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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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创业主体每年11月份前向经营所在乡镇(街道)人社所、村(社区)人社工作保障站申报补贴。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至创业主体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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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1)《创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4)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5)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内容由泰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科提供
本文转自:泰兴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