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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工业园区大旺村 武安创业园

近日,在武安法院康尔城法院和武安工业园区的共同努力下,康尔城镇大王村村民王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补偿纠纷顺利解决。

在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中,武安市康二镇大王村村委会将村里“五保户”龚承包的耕地交给王耕种。王、龚等人是同户包工头,与王缴纳了农业税、"三提六制"等相关税费。1998年农村土地续期时,王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续期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龚去世。2014年,武安工业园以王的名义收储土地0.14亩。大王村村委会认为王、龚各享有0.07亩土地的所有权,仅获得0.07亩土地的补偿。王拒绝与王签订0.07亩土地的协议。

王多年不向武安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报告,遂向武安法院提起诉讼。在康二城法院受理该案后,院长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康二城镇大王村村委会、王家了解情况,并多次与工业园区管委会沟通,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最终成功解决该案,取得良好效果。

长期以来,法院进一步推动诉调对接,使矛盾纠纷更加便捷、经济、高效,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对抗,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一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法院主动对接诉调工作,积极与基层组织沟通,加强平台建设,履行好司法职能,努力提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第二,坚持原则,适当放松。在对接工作中,法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协调配合、尊重自愿、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三是服从领导,总结经验。法院服从法院的统筹安排,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分析总结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律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