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瑞(资深金融研究者)
7月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53次会议,研究未来一个时期金融领域重点问题,部署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笔者注意到,大会首次提到“发展数字金融”,这也是全国金融大会上的首次。
过去几年,P2P的创新受挫,互联网平台纷纷闯入金融领域,领先的金融科技平台上市夭折……各种乱象等等。笔者深耕数字金融领域多年,一直在思考数字金融的出路和未来——在制度建设不完善的行业发展初期,如何平衡创新与合规?如何平衡效率和风险?政策和市场如何共存?
如今,政策之势已成,时代大潮将至,数字金融发展,何以先行?
这时,笔者想到了今年的热门电视剧《觉醒年代》。
该剧展现了从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到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波澜壮阔的历史图景,讲述了这个特殊的“觉醒时代”的社会风俗和各种生活。剧中生动、史诗般的故事艺术地再现了百年前中国先进分子和热血青年演绎的追求真理、燃烧理想的澎湃岁月,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历史必然性。
政治的进步和人民的觉醒离不开新文化运动的深刻启蒙,新文化运动提倡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提倡新文学白话文,提倡新的民族道德标准……在鸦片战争以来近80年的黑暗天空中,新文化运动真正撕开了天空的深深阴霾,指引太阳照耀中国大地。
这个百年前的历史故事,通过电视剧的艺术表达,启发和感动了我们今天。
lor: #333333; --tt-darkmode-color: #B3B3B3;" class="data-color--tt-darkmode-b3b3b3">以史鉴今,笔者认为“数字金融,文化先行”更加迫在眉睫了。数字金融的发展,需要的不仅是金融科技的进步、金融监管的完善。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构建数字金融的核心价值观、核心文化,并以此为数字金融行业发展的基石。换言之,当下的数字金融行业,亟待一场新文化思潮。
何谓数字金融的新文化?笔者认为可归纳为“三个坚持”:
第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第二, 坚持先义而后利。
第三, 坚持金融为本,数字为纲。

1. 不能只解决问题,而不谈主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中,李大钊先生和胡适先生曾展开一场著名的论战——“问题与主义之争”。
胡适先生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并劝说人们“多多研究这个问题如何解决,那个问题如何解决,不要高谈这种主义如何新奇,那种主义如何奥妙”,因为“‘主义’的大危险,就是能使人心满意足,自以为寻着包医百病的‘根本解决’,从此用不着费心力去研究这个那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法了”。
而李大钊先生则针锋相对地指出:“宣传理想的主义与研究实际的问题是交相为用、并行不悖的,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社会上多数人的共同运动,而要有多数人的共同运动,就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理想、主义作为准则。”

笔者在重温这段论战时,不禁恍惚,过去几年来,数字金融的政策拟定者及实践者何尝不是在“问题”与“主义”间试探与摇摆?虽无论战,但分歧显然。
数字金融创新切忌只顾着“解决问题”。
借助数字化手段,多数的数字金融市场主体以革命者和创新者的姿态,入局伊始即迫不及待地针对传统金融服务的诸多顽疾,大刀阔斧予以变革,下猛药,快步跑。
例如P2P,最初的诞生就是为了解决问题的。通过让出借人和借款人通过网络中介实现直接借贷关系,来弥补传统银行融资渠道上的不足。
但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不断衍生出新的问题,于是P2P不断“创新”解决新问题的方式方法。例如为了解决出借人高风险的问题,P2P平台开始对借款进行担保,和银行一样把风险从出借人转移到平台方。再例如为了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P2P提供了债权转让的业务,出借人若急需回款,P2P平台可以把债权转给新的出借人。
在一个又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数字金融生机勃勃,不断创新。但有些路却跑偏了,就如P2P,最后衍生出更大的系统性风险,产生时至今日还未完全解除的一系列问题。
眼中只有“问题”,没有“主义”,这样的金融创新注定是危险的。
首先要“定下主义”,方可划定“解决问题”的方向与边界。
数字金融的“主义”是什么?无他,惟“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对金融而言,同样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尤其要摆正金融发展与改善百姓民生的关系,了解老百姓的所思所想,关注和解决群众资金融通中的实际问题,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要。这也是数字金融发展的核心主义。
党的十九大对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了科学判断,我国当前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金融与民生紧密相连,人民财富主要体现在金融体系中,数字金融只有尽心尽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才能担负起金融创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历史使命。
在此前提下,所谓的“问题”才有科学的界定与范畴,所谓的“解决问题”才有统一的方向和边界。
先明确主义——以人民为中心,再解决问题——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数字金融核心价值观的重中之重!
2. 不能只关注利益,而忘掉初心——坚持“先义而后利”
《荀子·荣辱篇》曾云“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

在商业社会中,市场主体是以追逐利润为第一要务的,这是基本的商业规律,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市场主体的对利润的追求是无节制的增长,往往会超过客户可承担对价的增长速度,长此以往,就会破坏市场交易关系,激发市场供需矛盾,乃至造成社会矛盾。
对数字金融尤其如此。皆因在特定历史阶段,金融服务的对象——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面临的特殊背景。
一方面,数字经济时代正在兴起,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面临着升级转型的巨大压力。各行业都在探索运用数字化技术,通过行业生态协同,共同推进数字化经营管理方案,进而形成各业态的数字化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后疫情时代,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生存维艰。相比规模以上中大型企业的资金实力,单体规模小、资金实力薄弱的小微企业在后疫情时代承担了更高的重启或转型成本,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大,风险更加凸显。
无论是主动的数字化升级转型,或是疫情后被动的经营重启或转化,对于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而言,都意味着更高的转型成本、更大的转型风险、更长的切换周期。
而这些,对于金融而言,都是实实在在的边际成本。因此,数字化也是化解金融边际成本的必经之路。无论是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理论上都可以借助数字化的方式实现优化。
但成本的优化,最终必须回馈到金融服务的对象上。事实果真如此吗?
根据普华永道发布的《2020年中国银行业回顾与展望》显示,截至今年4月10日,38家A股及H股上市银行披露2020年年报,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38家银行2020年整体净利润1.63万亿元,同比基本持平。更吸引眼球的一个数据是,38家上市银行利润竟然占到了A股4000余家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的42%!
就在几天前,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表示,“2019年以来,银保监会系统地开展了三次银行业检查,包括涉企收费、清理银行乱收费,还有一次是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收费。在检查发现问题之后,银行业主动退费24亿元,金额非常大”、“下一步既要规范银行端收费,同时还要在与融资收费相关的其他市场主体方面加大规范力度,包括大型互联网平台,以及其他一些提供风险缓释措施的市场主体等”。
所以,一方面是实体经济的盈利性在后疫情时代出现下滑,但金融成本依然居高不下,或者说负担仍重;另一方面是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企业利润高企,赚钱的能力和效率似乎并没有受到疫情的影响。货币政策并没有高效率、低成本地“精准滴灌”到实体经济。
金融的初心不应是无休止地赚取利润,而应“以人民为中心”,为实体经济切实提供助力。
钱是永远挣不完的,咱们和欧美的道路不一样,还是要哀民生之多艰,“先利而后义”适可而止,让利于民、让利于实体经济方为正道。
数字金融,要从从业主体的价值观抓起,必须坚持“先义而后利”。

3. 不能只追求效率,而漠视风控——坚持“金融为本,数字为纲”
关于数字金融这个名词,业界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化。
最初是“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的论战,用互联网为金融插上更高效的翅膀。经历了P2P的折戟,于是大家纷纷转到“金融科技”这一大熔炉,期待在定位上避开“金融”,进而避开监管,于是大书特书“科技故事”。随着近两年互联网平台开始受到严监管,科技公司的身份反而被监管质疑,大家又开始言必称“数字金融”,继续切换身份标签。
看上去,数字金融只是在“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上升级出的“老瓶装新酒”的新名词概念,但实际上并不然。
从技术范畴上看,数字金融运用了包括互联网技术在内的更多技术手段,包括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
从底层逻辑上看,互联网金融改变的是传统金融的通路,金融科技侧重落脚在科技上,而数字金融对金融运营逻辑实现了全面的数字化,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识别、营销获客、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等。
正因如此,数字金融很容易陷入“炫技”的误区。以数字贷款为例,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不断宣传“高额授信”、“极速时效”、“无感出额”、“X秒到账”等卖点,似乎贷款就是无偿送钱,越快越好,越多越好,无论客户资质如何、需求如何。

对金融而言,效率就是金钱,但风控才是生命。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曾提出:“金融的本质是价值的时间转移,与数字有着天然的联系,一直是先进信息技术的使用者。以1973年美元与黄金脱钩为标志,全球进入了信用货币时代,金融便围绕着信用货币展开投融资服务及资产配置活动。信息技术的运用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科技手段被运用于传统金融业务的信息采集和处理,催生了诸如第三方支付、账户管理系统、信用评估等新业态。这些创新必须要对金融规则有敬畏之心,要对金融活动和为金融服务的活动有所区分。如果是前者,即资金中介和信用中介的活动,必须实行持牌经营,如果是为金融服务的活动,也必须有一定的监测。但实践中,这些被金融市场磨炼的规则,往往容易被有意无意地突破,这是近年来金融科技创新出现风险事件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2020年清华五道口金融论坛上也提出了类似观点:“数字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和风险属性,而恰恰其处于数字化时代所具有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使得数字金融领域更容易产生业务、技术、数据、网络等多重风险的叠加。”
可以看到,数字金融的风险相比传统金融更加复杂、立体。除了传统的信用风险、违约风险外,技术风险、数据风险 、合规风险也不容忽视。
所以,数字金融的实质还是金融,风控是第一要务。不能只追求效率,而漠视风控。必须坚持“金融为本、数字为纲”。
“以人民为本”、“先义而后利”、“金融为本、数字为纲”,前两者就是数字金融新文化中的“民主”,后者就是数字金融新文化中的“科学”。
“三大坚持”坚持的就是数字金融从业者应该具备的核心价值观。

百年后的今天,民主和科学,“德先生”和“赛先生”,在数字金融的发展中依然值得提倡,依然光芒万丈。在新文化的指引下,数字金融的变革之路也将更加健康、稳健、持续。
提高责任担当,心怀实体民生,敬畏金融风险,持续微利经营。笔者坚信,数字金融在新文化思潮的加持下,必将前途可期。(本文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头条号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