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一起创业的兄弟、朋友、同学总是和以前一样好,企业不赚钱的时候也一样好。企业一旦赚钱,曾经一起受苦的兄弟、朋友、同学变成敌人?这是为什么?其实这本质上有两个原因:一是组合不对;第二,点错了。
第一个话题:伙伴关系如何“亲密”?
孔子说:合伙创业就是追求共同利益。如果利益分配不能公平合理,合伙企业就会出现很多矛盾。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从事旅游业的公司有三个合伙人,A、B、C,各出资60%、30%、10%。正常情况下,如果赚钱,就要按照出资比例分红。但实际情况是,A和C都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而B只支付,不参与经营管理。按照这种合伙模式会有什么问题吗?有什么问题?谁最容易出错?
如果只按出资比例分配事件一:,C会出钱出资,分红只有10%?然后,不公平的分配还在继续,C很可能会把自己负责的项目的利润装进口袋,而不是参与集体分红。
随着事件二:,局势的进一步恶化,A和C都说整个旅游项目赚不到钱,只参与出资的B股东肯定拿不到钱,所以B建议把所有项目都承包出去给别人做。然而,当项目被承包出去后,发现所谓的无利可图的项目开始赚钱了。所以在这之前发生了什么,你可以想象。
所以,老板们开始合伙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这几个字:公司赚钱不赚钱,赚多少钱,不在于合伙人赚了多少钱,而在于合伙人付出了多少努力。假设捐款人的钱分配得不好,付出的人最终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所以,一个公司要想做好,做大,股东合伙没有矛盾,那么就要把明天的利益分好,必须把贡献好的人的钱分好。
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采用股东分营制
股东分业经营制是指每一个股东单独竞标一个项目的经营权,股东向我们每一个股东报价。谁能从这个项目中获得高净利润,谁就能经营这个项目。每个股东只要能达标,就可以享受项目30%的分红,剩下的70%并入公司汇总,然后支付第二个股东分红。
假设C通过运营赚了100万,A的项目没赚钱,B还是没参与运营,那么这三个股东可以得到:
c股东:100 * 30%=30万,(100-30) * 10%=7万,合计37万;
a股东:(100-30) * 60%=42万,合计42万;
b股东:(100-30) * 30%=21万,合计21万。
同时,如果投标项目的股东在项目中亏损,也需要拿年底的分红收入来抵消当时承诺的份额。这种方式考虑了两点:明确股东责任和合理分配利益,从而解决了“合并”不合理可能带来的问题。
size:15px;">第二个话题:“分手”怎么办?“分手”,也就是退出机制。很多人对于退出机制有很多误区,今天就来跟大家详细来讲讲退出机制设置的误区。
误区一:没有退出机制
两个同学合伙创业,三年没有盈利,第三年, B同学因为得了肝癌去世,他的股权由他的老婆来继承。但这位夫人不仅不懂公司经营,而且因为丈夫的过世,对同学A心怀不满,产生了龃龉,结果,这家本来已经慢慢走上正轨的公司,就这样给搞黄了。这就是退出机制缺失造成的问题。
误区二:导向错误
创业时的退出约定可能是,为了避免一个问题的产生,结果导致另一个问题的产生。有四个人合伙创业,创业之初四个人约定,如果谁中途退出不干了,那么他的股份将被全部一元回购。听起来仿佛有道理,但是却为自己挖了一个巨坑:当公司发展越来越大,假设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曾经在创业之初干过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事情,其他合伙人为了个人利益对该董事长进行举报,这个时候,当触犯了法律的董事长不得不离开公司,其股权也就意味着会被全部一元回购了。这就是因为导向错误,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误区三:制度片面
退出机制的约定是有很多种情形和维度的,常见的股东退出的四大类型:死亡、离婚、离职、无法履行职责等,如果不去针对这些情形,针对性的制定退出机制,那么很有可能让其他股东,甚至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假设有一名公司的员工,在公司干了五年,公司决定让他以一块钱一股的价格买入公司100万股的股份,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占10%股份。如果该员工拿到股份之后,出了意外,他的股东谁来继承?如果给他的家人来继承,家人又对公司没有贡献怎么办?又假设该名员工没有出意外,但因为个人问题,老婆要跟他离婚,股权作为共同财产,需要分给老婆5%,而她对公司没有贡献,这个股份又该如何退出?该名员工离职股权该怎么退出?
假设要做股权激励,这四句话一定要记住:股权对岗不对人,股随岗走非人走,人走股留待高人,人走股走最糟糕。最核心的实质就是:股权只给一种人,能为公司创造价值的人,而对于没有或者不能继续为公司创造价值的人,一定要约定好股权回购的机制。
退出机制的约定是不是随随便便定的,除了考虑到常见的情形之外,在具体的条款之上,还要进行有四个维度的考量:
①价格
股权回购时应该用原价回购,还是按现有价格回购?亦或是折价回购?
②时间
不同的时间退出,对公司的影响还不一样的,公司可以约定不同的时间段以不同的价格退出。
③公司的盈利状况
企业的发展状况不同,其估值也在不断变化,股价有可能越来越高,也有可能越来越不值钱,盈利时退出与亏损时退出,退出的政策也各不相同。
④公司的体量
公司的体量可以考虑公司的净利润,增长额,净利润的增长率等不同的参量,公司盈利情况不同,退出时的价格也要按不同的档次来确定。

总而言之,退出机制的制定,目的并非是为了劝退,而是为了防控不良退出行为,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误区四:制度没有人性化
公司进行股权回购时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但也不能忽视了员工因为身体状况、年龄、工作能力不够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股权与贡献不对等现象。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公司的退出机制还要充分考虑到人性化的因素。
情形一:当员工年纪大了要退出怎么办?老员工为公司发展鞠躬尽瘁,如果退休时,公司不能妥善处理他们的股份,不仅会伤了老员工的心,也会削弱在职员工继续为公司付出的积极性。
但股份始终是要分给对公司创造价值的人的,如何合理回购不能继续为公司创造价值的退休老员工呢?公司可以把把员工在公司成为股东的年限作为参考,约定在不同的年限,按照不同的比例,逐步回购退休老员工的股份。
情形二:假设一名获得了股份的员工,因为个人能力跟不上,在接下来的连续3个季度或者3年中,都无法完成公司考核的业绩指标,应该直接回购他的股份吗?
在实际的操作中,公司可以先对其进行考察督促,回收部分股权,比如50%或者30%,剩下的部分作为考察,酌情处理,通过这种方式,鞭策股东不断去学习,进步。
以上就是关于合伙创业,如何避免合时兄弟,分时仇人的处理方法。今天的内容分享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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