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人才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号文件(石干人住字〔2019〕3号)精神,人才住房申请条件如下:本人、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与本人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不享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待遇,以下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的人员为人才住房保障对象:
1.2017年8月1日后在中心城区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或已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和企业正式录用和聘用的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定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国家职业资格(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3.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7)21号文规定的可享受住房待遇的人才。
同时,根据《关于做好市中心城区定向用于人才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干人住办字〔2018〕1号)精神,承租人服务的企业(单位)为中央或省政府直属,受益财政支付的租金由单位全额承担。即承租人承担50%的租金,用人企业(单位)承担50%。
让我们来看看赣州人才住房怎么申请呢?
人才住房申请流程
1.个人填写表格并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发包人确认盖章,并向区级住建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3.赣州市人才安居办审核汇总后送相关部门调查
4.赣州市人才安居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
5、联考合格申请人张榜公示
6.漳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了此次抽奖活动
7.公布抽奖结果
8.到当地区级住建部门领取中标通知书
9.单位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