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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优惠,舟山创业优惠政策

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

近日,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工作的政策》,发出了一封含金量十足的“邀请函”,要求“全面落实人才‘租售平等’政策”。

根据“租售同权”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适龄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时可享受“有房有房”政策,为租来的人才家庭解决子女入学的后顾之忧;继续实施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免租金政策,对新引进企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最长2年的免租期;符合条件的本科生、重点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分别给予住房补贴8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博士生还可享受10万元补贴;对毕业5年内首次在本市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每人每月给予400元、700元、900元的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对通过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入驻船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资助;企业实习生每人每月不超过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全额保险补贴。

我市将重点选择30所左右与市内主导产业匹配度高、学生来舟意愿强的目标院校,尝试一院一码招录,探索搭建高校毕业生引才工作站,深化专项招录、实习、学生游学、学生创业等系列合作。鼓励引导第三方中介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每年向新引进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人的第三方中介发放“龙虎榜”。排名前三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将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和3万元。

针对博士后人才,新政进一步加大了吸引人才的力度。新建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给予补贴50万元,创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给予补贴50万元。对招聘的非在职和在职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两年内每人每年给予20万元和5万元资助。首次在船受聘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鼓励各类第三方中介机构大力引进博士后人员,每成功引进博士后人员给予3万元奖励。

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继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厚的政策支持,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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