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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创业创新购房补贴 宁波创业学院

放宽落户条件、扩大住房保障、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在5月23日召开的2021宁波就业创业服务交流大会上,我市出台“住在乐业县”计划10项新举措,进一步为就业创业种下沃土。具体来说,

一是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推进金融支持租赁住房市场试点培育,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新增租赁住房不少于13万套(间),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对在宁波从事环卫工作一定年限的一线环卫工人,将受理住房保障常态化申请。对于在宁波从事公共交通、高技能人才等公共服务行业的人员,保障准入条件要适当放宽。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力度,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水平。

二、优化农民工落户措施。进一步优化落户政策,放开农民工落户条件。实施长三角区域户口迁移网上办理,实现跨省户口迁移在一地办理,实现浙东经济合作区五市部分户口迁移业务跨市办理,户籍窗口办理无差异。

三、放宽农民工子女医疗保险限制。父母一方已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其未在本市登记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0-6岁子女,自2021年10月起可在居住地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与本市登记职工相同。自2021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职工自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登记后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四、放宽对农民工子女的限制。从2022年起,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子女,应允许入读所在区县(市)义务教育学校,区县(市)不得限制其社会保险缴费场所。

五、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使用紧缺高技能人才。2021年12月底,对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符合紧缺岗位名单的高技能人才(以下简称“紧缺高技能人才”),按照每个企业600元标准,按照纳税口径给予奖励。对符合高技能人才比上年增长5%以上条件的企业,按照2022年12月底和2023年12月底高技能人才紧缺数量,继续按600元标准奖励每家企业。

六、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将项目制免费培训对象扩大到宁波所有劳动者。支持企业按程序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技工院校和企业大学,面向社会开展培训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后,符合要求的最高奖励20万元。鼓励行业(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制定职业培训(鉴定)套餐,并经专家评估后,每年给予符合条件的学生最高10万元的资助。加快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培训基地建设,每两年分别奖励“优秀”绩效考核5万元和20万元。鼓励全市职业(技术)院校与国外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办学。合作教育区低收入家庭、原建卡贫困家庭等贫困家庭的学生,如果就读职业(技术)学校,每人每年将获得3000元的生活补贴

八、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和谐行走”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环境联合整治常态化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清理整顿、取缔违法违规机构和无实际经营的“僵尸机构”,规范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国有人力资源机构规范用工的引领作用,率先清理不合规的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制定实施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选树一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品牌。


九、深化“宁波无欠薪”行动。完善“无欠薪”治理机制,加强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开展“安薪在甬”等系列专项行动,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两清零”,一般欠薪问题动态清零,欠薪案件、涉及人数和金额“三下降”,确保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欠薪群体性案件和极端案件,通过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智治水平,切实维护好在甬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


十、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力量配备,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指导服务,提高就业创业者素质能力。全力打造“数字就业”,优化完善“就业一件事”,积极推进政策直达、补贴尽享。提高外来劳动者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待遇。积极搭建人力资源智慧服务平台,建立人力资源供需精准匹配、问题有效解决的闭环机制。


《深入推进“甬上乐业”计划若干措施》的印发,必将对加快我市人力资源集聚,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增强“新老宁波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发挥重要作用。